参照相关法律及有关法规的规定,温州市人民医院就娄桥院区消防维保服务进行公开比选方式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比选。
一、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名称:(略)
三、采购方式:(略)
四、预算金额:(略)
五、项目概况:(略)
1、消防维保内容为:(略)
火灾事故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火灾应急广播及警报装置,消防通讯,防火分隔(防火门,消防卷帘,挡烟垂壁),消防电梯,可燃气体报警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2、详细比选内容及要求见附件
五、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参加比选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比选申请人特定资格条件:
(1)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违反该款规定的,相关比选均无效;
(3)不允许联合体;
(4)比选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具有有效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的资质。
六、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止(上午8:(略)
获取方式:(略)
获取比选文件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略)
注:(略)
七、报名截止时间:(略)
八、提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比选申请文件地址:(略)
开标时间:(略)
开标地址:(略)
九、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略)
2、供应商认为比选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比选文件之日或者比选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比选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3个工作日内,
且应当在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比选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比选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比选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向比选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3、书面质疑受理地点:(略)
十、 联系方式
1、比选人信息
名称:(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2、采购监督部门:(略)
电话:(略)
十一、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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