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略)大运河文化IP跨区域媒体联动打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略)-(略) (略):(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略)
采购需求:
分包项目编号 | 标的名称 | 采购包预算金额(万元)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略)-XM(略)-(略) | “打卡运河地标”主流媒体活动 | (略).(略) | 1项 | “打卡运河新地标”主流媒体发布活动中,通州融媒体中心将与央市级媒体平台合作,以“大运河”IP打造为核心,以媒体创新合作发展为目标,开展线上线下媒体活动,同时,对大运河相关文化成果转化为书籍,多角度、多途径传播运河文化,拓展区县级融媒体中心“媒体+”领域。相关内容市级媒体平台推送,进一步为副中心激发活力、集聚人气,讲好通州故事、运河故事。 |
(略)-XM(略)-(略) | 重点精品短剧《舟楫千里号歌来》《祈安澜》发行宣传 | (略).(略) | 1项 | 发行两部含有通州元素的短剧,并将其中一部改编为书籍文字,对两部剧目在央市级平台上进行宣推,借助地方媒体公信力与地域受众优势,提升剧集在本地及文化爱好者中的知名度 ,助力打造“运河上的通州”文旅品牌。 |
(略)-XM(略)-(略) | 大运河IP破圈赋能主题沙龙活动 | (略).(略) | 1项 | 围绕“大运河”这一主题,举办两场沙龙活动,邀请融媒体技术专家、文化学者及头部内容创作者,以通州大运河为核心载体,深度拆解相关文化IP标杆案例,共同探讨运河文化在当代城市品牌建设中的多元表达,将历史遗产转化为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文化IP。 |
(略)-XM(略)-(略) | 大运河文化城市推广 | (略).(略) | 1项 | 积极“开展‘新闻+’宣传推广活动,聚焦“线上媒体+公交媒体+沉浸体验”的核心目标,完成短视频宣传及话题运营,进行公交媒体投放,突出通州地域特色与政策导向,强化“古今交融”的城市形象。同时以通州地区的中国传统文化元素为基础,以京杭大运河历史上的繁荣盛景为背景,以燃灯塔为主题,演出舞台剧。 |
(注:(略)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 □小微企业采购。即:(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略)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磋商;
(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
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略)
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略)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1《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1.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1.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1.4《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略)号)
1.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1.6《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1.7《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略)号)
1.8《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1.9《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略)〕(略)号)
1.(略)《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京财采购〔(略)〕(略)号)
1.(略)《北京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京财采购〔(略)〕(略)号)
1.(略)《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持续深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改革的通知》(京财采购〔(略)〕(略)号)
1.(略)《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政府采购文件示范文本((略)年版)》的通知》(京财采购〔(略)〕(略)号)
2.本项目评审办法:(略)
3.本项目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CA数字证书服务热线(略)-(略)
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 (略)-(略)-(略)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略)-(略)
3.1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 “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 /“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3.2注册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3.3驱动、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
3.4 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
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
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响应,应在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在【我的项目】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采购包下载采购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供应商无法提交相应包的电子响应文件。
4.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发布。
5.本项目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详细的评分因素和标准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