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江高铁京山连接线集疏运公路工程2F标段(七宝山大桥)(HBJS-(略)GL-(略))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略) | ||||||||||||||||||||||||||||||||||||||||
| 1.招标条件 | ||||||||||||||||||||||||||||||||||||||||
| 本项目沿江高铁京山连接线集疏运公路工程(项目名称)已被《省发改委关于印发湖北省(略)年省级重点项目清单的通知》(鄂发改重点〔(略)〕(略)号)列入重点项目库中,京山市行政审批局以京审批字〔(略)〕(略)号批准建设,其中第2标段(K5+(略)~K(略)+(略))的二阶段施工图已由京山市交通运输局以《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沿江高铁京山连接线集疏运公路工程(第2标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京交运〔(略)〕(略)号)批准建设。项目性质为公路工程,地点为京山市境内,招标人为京山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中鸿亿博集团有限公司。(略)年(略)月,K5+(略)-K(略)+(略)(原第2标段,总长(略).7公里)按照建养总承包模式进行了招标。并依法确定了中标人,由于各种原因,原中标人已经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内容,并与招标人已解除合同。本项目2F标段(七宝山大桥)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2F标段(七宝山大桥)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略) | ||||||||||||||||||||||||||||||||||||||||
|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略) | ||||||||||||||||||||||||||||||||||||||||
| 2.3其他:(略)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略) |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略) |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略) |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踏勘现场时间:(略) | ||||||||||||||||||||||||||||||||||||||||
| 7.评标办法 |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综合评分法。 |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略) |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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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年(略)月(略)日 | ||||||||||||||||||||||||||||||||||||||||
附录:(略)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证明材料应附:(略) 3.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4.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5.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6.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近年财务状况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注册资本”以营业执照中载明的注册资本的金额为准,若营业执照无法直接显示注册资本的,以投标人所附最近一年度((略)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财务报表附注中注明的注册资本金额为准。 3.证明材料应附:(略) 4.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5.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6.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注: 1.投标人应提供《信用承诺书》(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C、信用承诺书格式”),并如实报告企业信用状况(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D、企业信用状况格式”)。 2.投标人对以上(1)、(2)、(4)信用状况均应附指定网站截图,截图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若投标人存在行贿犯罪行为,应按有关规定附相应资料。 3.本表中“近三年”是指从(略)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主要人员及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组成表”及“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并在“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业绩证明材料应附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业绩证明材料;或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业绩证明材料应在投标文件中直接附网页截图复印件(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截屏资料的内容必须完全反映业绩最低要求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或技术指标,否则该条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 3.证书证明材料应附:(略) 4.投标人应提供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如提供了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视为满足相应要求,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资历表”、“拟委任的项目总工资历表”中“说明在岗情况”无需填写。 5.投标人还需提供上述主要人员(略)年2月份以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 6.“近8年”是指合同签订时间从(略)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一日。 7.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的上述证明材料应分别附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资历表”、“拟委任的项目总工资历表”之后。 8.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资历表”、“拟委任的项目总工资历表”中所填报人员应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主要人员及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组成表”所列人员一致。 9.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资历表”、“拟委任的项目总工资历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略).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 ||||||||||||||||||||||||||||||||||||||||
| 备注:(略) |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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