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荣乌高速公路新线荣乌旧线至京台高速段项目特许经营者已由廊坊市人民政府以授权廊坊市交通运输局为项目实施机构,采用特许经营模式建设。招标人(实施机构)为廊坊市交通运输局。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荣乌高速公路新线荣乌旧线至京台高速段项目特许经营方案审核意见的函》(冀发改函【(略)】(略)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廊坊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项目资本金、政府投资交通运输领域重点项目资金和债务性资金,出资比例为(略)%,招标人为廊坊市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略)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略)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略)-(略) (略):(略)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略)-(略)-(略) (略):(略)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站、廊坊市交通运输局网站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分散”+“远程异地”评标。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将加盖单位公章的异议说明彩色扫描后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提交,提交后电话通知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联系人:(略)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略)
电话:(略)
电子邮箱:(略)
(略).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略).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略).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 荣乌高速公路新线荣乌旧线至京台高速段项目特许经营者 | 无 | 0 |
(略).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廊坊市交通运输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 地址: | 廊坊市广阳道(略)号 | 地址: | 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略)号河北师大科技园综合楼B座(略)层 |
| 邮编: | / | 邮编: | (略) |
| 联系人: | 刘工 | 联系人: | 吴云良、苗永超 |
| 电话: | (略)-(略) | 电话: | (略)-(略) |
| 传真: | / | 传真: | (略)-(略)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rhahlf@(略).com |
| 网址: | / | 网址: |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 账号: | 0 | 账号: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