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北京市顺义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食堂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略)-(略)-(略) (略):(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略)
采购需求:
包号 | 标的名称 | 采购包预算金额(万元)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 服务要求 |
(略) | 北京市顺义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食堂服务项目 | (略) | 1 | 为在北京市顺义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和首都机场临空经济区执法队就餐人员提供早、中、晚三餐餐饮服务。(详见第五章 采购需求) |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 □小微企业采购。即:(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略)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略)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2)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服务人员均须具有有效健康证;
(3)供应商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也不得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
供应商使用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略)
售价:(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略)-(略)-(略) (略):(略)
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1.3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略)】9号
1.4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1.5 《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1.6 《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1.7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1.8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1.9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京财【(略)】(略)号
1.(略)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略)】(略) 号)
1.(略)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1.(略) 《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略)】(略)号)
2.本项目的采购年限为3年、预算金额为(略)万元、当年安排数为(略)万元。
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CA 数字证书服务热线 (略)-(略)
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 (略)-(略)-(略)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略)-(略)
3.1办理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 CA 办理操作流程指引”/“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3.2 注册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3.3 驱动、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
3.4 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使用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投标,应在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 在【我的项目】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采购包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供应商无 法提交相应包的电子投标文件。
3.5 编制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线上投标,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
3.6 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
3.7 电子开标
供应商在开标地点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电子开标。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不能出席开标会议,应当指定代理人参加,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必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 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