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评分标准 | 分值:(略) |
序号 | 评审项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1 | 勘察设计方案((略)分) | 1.1.投标人对本项目的理解及总体设计思路(8分)
| 本条主要评审投标人对本工程情况宏观认识程度,对本工程项目具体情况、建设理念的理解和把握,总体设计思路是否与本项目建设理念相适应,是否合理可行。5.6-8分,未提供不得分。 |
1.2.本项目应重视的问题及对策措施((略)分)
| 本条评审投标人对本项目规划及设计关键问题的认识、把握程度,相应对策、建议的合理可靠程度,以及通过技术创新解决问题、节省投资的意识、能力。7-(略)分,未提供不得分。 |
`1.3.工程投资概算编制方案(6分) | 概算编制方案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可得4.2-6分,未提供不得分。 |
1.4.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6分) | 质量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质量保证措施合理、可行,可得4.2-6分,未提供不得分。 |
1.5.设计的进度保证措施(4分) | 进度计划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进度保证措施合理、可行,可得2.8-4分,未提供不得分。 |
1.6.后续服务(4分) | 后续服务具体措施得当、清晰的,可得2.8-4分,未提供不得分。 |
2 | 企业资信业绩((略)分) | 2.1.人员配备(8分) | (1)项目负责人具有副高级职称的得0.5分,正高级职称得1分;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证书的得1分;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的得1分,本项累计最多得3分。(2)勘察设计组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 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专业)、注册测绘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规划专业)、注册城乡规划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水工结构专业)、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注册环保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专业)、一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专业)的每个得 0.(略)分,最多得2.5分;以上人员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资格的每个得0.(略)分,最多得2.5分。本项累计最多得5分。注:(略)2.设计组人员注册资格仅计一个专业得分。 |
2.2.企业信誉(6分) | (1)投标人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信息安全管理、信息技术服务管理、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获得有效认证证书的,每有一项得0.5分,最多得3分。(2)获得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或中国水利水电勘测设计行业或水利部建设市场主体设计信用等级AAA认证证书的得3分,AA的得2分,其余不得分;(须在有效期内) 。注:(略) |
2.3.企业业绩(6分) | 投标人自(略)年9月1日以来(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投标单位承担过单项设计合同规模不小于3万亩(含3万亩)类似工程设计业绩(类似工程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或农田水利项目),每提供一个业绩得1分,最多得6分。注:(略) |
2.4企业获奖情况(2分) | 投标人自(略)年9月1日至今承担的水利或农业项目获得相关主管部门或相关协会颁发的优秀设计奖的有1项得1分,最多得2分。注:(略) |
注:①综合标分项材料均为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评委根据上传的原件彩色扫描件进行评审,凡系统中没有体现的视为缺项。(投标人要对所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的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②勘察设计方案总篇幅不得超过(略)页;③勘察设计方案得分应当在技术标评委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④勘察设计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得低于该项评审要点满分的(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