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集中现场考察或答疑:
(1)签到开始时间:(略)
(2)供应商请在规定的时间进行考察、答疑,其他时间采购人恕不接待。
(3)供应商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6.2投标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略)
6.3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网址:(略)
6.4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6.4.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略)〕5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https:(略)
6.4.2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6.4.3供应商在中标后,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6.4.4其中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略)
6.4.5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违法行为。
6.5公告媒体
(1)本采购公告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略)
(2)若有关本次采购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