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县青山乡沙岱水厂建设项目(勘察设计一体化及相关专题报告
编制)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一体化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通县青山乡沙岱水厂建设项目(勘察设计一体化及相关专题报告编制)已由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水利局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央财政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略).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招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略)
(2)规模及招标范围:(略)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略)
标段名称:(略)
建设内容:(略)
服务期限:(略)
设计服务期限 :(略)
勘察服务期限:(略)
规划用地文件:(略)
合同估算价:(略)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1]并且[资质2]资质,/资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 ·岩土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且具备市政工程设计行业乙级(燃气工程、轨道交通除外)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专题报告编制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略)
3.3该项目共1(具体标段)个标段,标段编号为:(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
4.2招标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略)
4.3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或登记等。
4.4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地点:(略)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 经济补偿。
7、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
《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
8、接收异议
接收异议单位名称:(略)
接收异议联系人:(略)
接收异议联系方式:(略)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 招标代理机构:(略) |
地址:(略) | 地址:(略) |
联系人:(略) | 联系人:(略) |
电话:(略) | 电话:(略) |
传真: | 传真: |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