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不一致的,有效证明材料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加盖投标人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如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委托代理人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 |
投标文件及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投标文件及有效报价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资质等级 | 见招标公告 |
总监理工程师 | 见招标公告 |
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
财务状况 |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
企业信誉 | 见招标公告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监理服务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工程质量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4.1项、3.4.2项规定 |
投标费率 | 无下列情形之一:(略) |
| 其他 | 无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2.2条所列情形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略)分) | 投标报价:(略)分监理大纲:(略)分项目管理机构:(略)分类似工程业绩:7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本工程监理费设最高费率,最高投标费率为结算审核价的1.(略)%,超过最高费率为无效标。评分标准:(略)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2.2.3 | 投标费率 | 投标费率等于评标基准费率的,得满分(略)分,投标人的投标费率相对评标基准费率,有效投标费率中,各投标人的投标费率与评标基准费率相差(即投标费率减评标基准费率),每增加0.(略)个百分点(指费率)扣0.(略)分,每减少0.(略)个百分点(指费率)扣0.1分,不足0.(略)个百分点(指费率)采用插入法计算,报价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略)分 |
2.2.4
| 监理大纲
| 1.监理工程概况(4分):(略)4.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5分):(略) | (略)分
|
注:1.投标文件的监理大纲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算术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2.本工程监理大纲内容实行暗标评审,电子招投标系统中递交的电子文件对应内容不得加盖单位公章或法人签字,且不能在任何地方出现或暗示反映投标人名称有关的内容,如项目组成员姓名(请以岗位、职务等替代)等。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3.监理大纲的所有内容不得出现目录,不得插入页眉、页脚、页码或图片;字体统一用四号宋体,不得有任何加粗、斜体、下划线、边框、阴影、彩色等标记,总篇幅(含封底、封面)不超过(略)页。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在监理大纲内容的评标过程中,如一致认为投标单位存在明显提示或者泄露投标人身份信息的内容,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
2.2.5 | 监理机构组建 | 1.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工程类高级(含)以上技术职称的得3分。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除外)专业齐全,至少配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人员2人:(略)注:(略) | (略)分 |
2.2.6 | 拟投入的试验检测仪器设备 | 企业配备经纬仪、GPS、全站仪、手持测距仪,混凝土回弹仪以上各仪器需有检定证书或校准证书的每项得1分(最高得5分。须提供检定证书或校准证书,检定证书或校准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不得分) | 5分 |
2.2.7 | 类似工程业绩 | 投标人(自(略)年(略)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工程项目概算总投资(同一批文项目划分多个监理标段的指该监理标段的监理范围所对应的概算投资)(略)万元(含)以上类似河道整治工程监理业绩,有1项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 | 4分 |
总监理工程师(自(略)年(略)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工程项目概算总投资(同一批文项目划分多个监理标段的指该监理标段的监理范围所对应的概算投资)(略)万元(含)以上类似河道整治工程监理业绩,有一个得1.5分,本项最高为3分。注:(略)1.总监理工程师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总监理工程师,投标人应当提供经备案的总监理工程师变更证明。 2.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业绩与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为同一项目时,不同时得分,按最高分计。 | 3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