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公开选聘社会代理机构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洁建设,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开比选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
一、内容概况
(一)业主单位:(略)
(二)项目名称:(略)
(三)比选范围:(略)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须提供有效的政府采购代理资格(提供中国招标采购网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等相关网站代理机构入库登记网页截图加盖鲜章并附网页链接)。
7.须提供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gp.gov.cn)等渠道查询招标代理机构在领取比选申请文件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加盖鲜章)。
8.非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现场参加比选的代理机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9.须提供招标代理机构比选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略).针对本项目的特殊要求:(略)
注:(略)
三、招标代理费用
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略)〕(略)号)的附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费用由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
四、递交比选申请文件
1.递交比选申请文件开始时间:(略)
2.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略)
3.递交比选申请文件地点:(略)
4.比选申请文件必须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密封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将被拒绝签到;本次比选活动不接受邮寄的比选申请文件。
5.本次比选活动要求比选申请文件数量为正本1份。
五、法律适用
本次比选活动组织单位及各方相关参与者(代理机构)均是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基本原则而进行;在确定合同签订对象方式和方法上,采取公开邀请的方式向不特定的愿意参加本次比选活动的代理机构发出邀约,代理机构对此作出相应的响应(即按比选文件之约定事项提交比选申请文件)。
六、纪律要求
1.代理机构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申请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比选活动组织单位或者其他代理机构的合法权益。
2.在比选过程中发现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的,业主单位有权禁止其参与本次及以后的比选活动。
①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选;
②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代理机构;
③缺乏事实依据的情况下进行质疑投诉;
④故意扰乱比选活动正常进行;
⑤其他行为。
七、比选申请文件编制要求
1.比选申请文件应当对比选文件提出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
2.比选申请文件须严谨制作、规范编制、含义准确无误、明确,对模糊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带来的不利后果由代理机构自行承担。
八、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以代理机构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的完整性、科学性、合理性及实质性响应程度为标准进行横向比较、综合评定,综合评分得分由高到低选择确定1家代理机构。
九、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略)
邮????编:(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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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