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青山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和公共利益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的通知》(自然资规〔(略)〕7号)、《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实施细则的通知》(鄂自然资发〔(略)〕(略)号)有关规定,青山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青山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略)-(略)年)》(编号:(略)
一、成片开发基本情况
本方案成片开发范围位于青山区青山镇街、厂前街、工人村街、冶金街、钢花村街、白玉山街、武东街,总面积(略).(略)公顷,合计(略).(略)亩,拟征收范围(略).(略)公顷,合计(略).(略)亩(最终面积以实际勘界为准)。
二、成片开发的必要性、效益分析
(一)成片开发的必要性:(略)
(二)效益分析:(略)
三、规划符合情况
(一)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符合性分析
本方案符合青山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的发展定位及要求,实施计划已纳入(略)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二)成片开发范围国土空间规划符合性分析
本方案确定的成片开发用地位于武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符合国土空间规划要求。
(三)选址适宜性分析
依据《武汉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本方案成片开发主要位于地质灾害不易发区范围内,少部分地块位于地质灾害低易发区,整体地质灾害危险性较低。本方案成片开发范围内未发现有重要工业价值的矿产资源和已经探明的矿产资源。
四、主要用途和拟实现功能
根据青山区《武汉市主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导则((略)片)》、《青山区新型工业化示范区导则》(武政[(略)](略)号)、《群力村及同兴村还建地块(ABC地块)控规维护》((略)年市局第(略)次专题会议纪要)、《大型海洋工程项目涉及铁路用地控规维护》《主城区A(略)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导则》(武政办[(略)]5号)、《武汉市轨道交通5号线综合规划》、《武汉市青山区(化工区)A(略)、A(略)、A(略)、A(略)、A(略)、A(略)、A(略)、A(略)管理单元(青山古镇片)控制性详细规划导则修改方案》(武政办[(略)](略)号)等要求,成片开发范围内土地综合开发建设内容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本方案成片开发用地为规划控制的工业用地、居住用地、商业用地、防护绿地、交通运输用地等。片区开发后拟实现产业升级转型和满足居民改善生态环境质量需求。
五、拟建设项目、开发时序和实施计划
本方案拟征收土地范围内安排项目(略)个,以工业用地、防护绿地等用途为主,计划征收实施周期为(略)年至(略)年,3年内实施完毕。
六、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及其他公益用地比例
根据青山区北湖产业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武汉市主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本方案成片开发范围内,城市道路用地、各类公用设施用地属于公益性用地。成片开发范围内规划公益性用地面积(略).(略)公顷,公益性用地占总用地面积比例为(略).(略)%。
七、结论
青山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略)-(略)年)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已纳入青山区(略)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成片开发范围内公益性用地比例符合部、省规定和要求,做到了保护耕地、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节约集约用地、保护生态环境,能够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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