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大安市人民法院审判执行辅助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自行登录“政采云”平台(网址:(略)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方式:(略)
2.项目名称:(略)
3.项目编号:(略)
4.预算金额:(略)
5.采购需求:(略)
6.合同履行期限:(略)
7.服务标准:(略)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1)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3)吉林省强化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落实举措》(吉财采购〔(略)〕(略)号);
(4)《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6)《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略)]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供应商须具有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应当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
3.5如发现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将移交监察机关和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严格处理。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略)
2地点:(略)
3方式:(略)
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投标操作流程:(略)
数字证书办理及投标技术咨询:(略)
数字证书办理联系方式:(略)
五、开启
1时间:(略)
2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介:(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大安市人民法院审判执行辅助服务项目(1).docx
(略).7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