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天津五谷香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资源化利用创新发展项目-施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略)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略)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静海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天津五谷香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资源化利用创新发展项目-施工项目(招标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略)
2.2.建设地点:(略)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略)
((略))天津市静海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天津五谷香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资源化利用创新发展项目-施工项目,标段内容:(略)
2.4计划工期要求:(略)
2.5质量要求:(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略))天津市静海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天津五谷香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资源化利用创新发展项目-施工项目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相关证件(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等且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4.配备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备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为本单位职工(提供投标截止日前最近3个月社保证明),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
5.投标人须提供(略)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开标之日前1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投标人须提供(略)年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纳税零申报投标人,应提供加盖受理章后的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或网络申报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7.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至投标截止日前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投标确认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登录政村企阳光招采平台完成项目关注:(略)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略)
获取方法:(略)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略)
递交方法:(略)
递交地址:(略)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略)
开标地点:(略)
八、其他公告内容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九、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天津市静海区团泊镇人民政府,开标鉴证部门为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电子邮件:(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电子邮件:(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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