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港头门港区三期陆域先行工程(场平工程)爆破安全监理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台州港头门港区三期陆域先行工程初步设计已由临海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临发改基综〔(略)〕(略)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临海市头门港三期码头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出资比例:(略)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略)
2.2 项目规模及技术标准:(略)
2.3 招标范围:(略)
2.4 监理标段划分及其监理服务期
2.4.1 本次招标设一个爆破安全监理标段。
2.4.2 爆破安全监理服务期:(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省级及以上公安部门核发的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营业性)二级及以上资质,且资质在有效期范围内(从业范围须包括安全监理)。
总监理工程师要求:(略)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所有监理企业可参与1个监理标段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组成同一联合体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招标图纸)和补遗书(补充、澄清、修改文件)以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浙里招标”数字平台(http:(略)
4.2 投标人须在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系统中注册并核验通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如投标人需要可自行安排。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略)月 (略) 日(略)时(略)分。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略)
5.4 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浙里招标”数字平台(http:(略)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邮 箱:(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