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自
(略)-(略)-(略)以来
□承接过
?完成过
单个项目地下建筑面积(略)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工
程施工业绩;
?3.5
上述3.3条中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备案表,两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
验收备案表备案的时间为准。如业绩证明材料中无法体现业绩时间、地下建筑面积等信息的,还需提
供业主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不满足以上条件的,业绩不予认可;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
业声明函》。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级建造师执业资格(
□职
称:
),
?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
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
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
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8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3.9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
不少于
2个;
3.(略)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
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
准);
3.(略)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略)-(略)-(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略)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略)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略)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
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略)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略)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