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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游县塔石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略)—(略)年)》已于(略)年9月(略)日获衢州市人民政府(衢政函〔(略)〕(略)号)批准,现将主要内容予以公布。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重大部署,统筹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建设活动,合理配置资源要素,推动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依据《龙游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略)-(略)年)》,结合塔石镇实际,编制《龙游县塔石镇国土空间规划((略)-(略)年)》。
本规划是塔石镇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规划范围内国土空间保护和利用的指南,是编制下位详细规划、村庄规划和开展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
一、规划范围和规划期限
本规划范围为塔石镇行政辖区内的陆域空间,总面积约(略).(略)平方千米,包括豆腐王村、杜山徐村等(略)个行政村。规划期限为(略)—(略)年,基期年为(略)年,近期至(略)年,远期到(略)年。
二、总体定位和发展目标
总体定位:(略)
发展目标:(略)
三、国土空间总体格局
筑牢国土空间底线。落实耕地保有量不低于(略).(略)公顷(4.(略)万亩),主要分布于泽随村、钱家村、塔石村等地势较平的区域;永久基本农田面积(略).(略)公顷(4.(略)万亩),主要分布于泽随村、钱家村、塔石村等村庄。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略).(略)公顷,包括龙游县生态公益林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主要分布于真武山下村、叶村村等村庄。落实城镇开发边界面积(略).(略)公顷,主要分布于塔石村、双联新村、童岗坞村、杜山徐村、泽随村。严格“三条控制线”管控。明确历史文化保护、灾害风险重点防控等安全保障空间,严格城市蓝线、绿线、黄线、紫线等管控,守住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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