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垦利区嘉兴路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东营市垦利区嘉兴路建设项目已通过垦审批核字【(略)】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代码:(略)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略)
项目编号:(略)
工程概况:(略)
计划投资:(略)
标段划分:(略)
建设地点:(略)
计划工期:(略)
工程总承包(EPC)招标范围:(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工程总承包(EPC)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略)
3.1.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及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及排水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3.1.2主要管理人员资格要求:(略)
3.1.2.1 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有在建项目被更换的项目经理六个月内不得参与投标。拟报项目经理具有近一年来不少于六个月依法连续缴纳的养老保险。
3.1.2.2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一级建筑师注册证书或市政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拟报设计负责人具有近一年来不少于六个月依法连续缴纳的养老保险。
3.1.3信誉要求:(略)
注:(略)
②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3.1.4投标企业须在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服务监管与信用信息综合平台(原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3.1.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1.5.1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牵头人必须为施工企业,并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方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1.5.2联合体投标的,以牵头人名义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已同时发布,有意参加投标者,自行登录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
未办理东营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主体信息库入库手续的企业,请登录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
投标人成功下载招标文件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5.投标文件的提交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网上开标,具体流程:(略)
5.1截止时间为:(略)
5.2地点:(略)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时间:(略)
6.2.地点:(略)
6.3.方式:(略)
各投标人必须实时在线直至评标结束。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8.联系方式
1.招标人名称:(略)
联系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2.招标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3.监督单位:(略)
监督电话:(略)
4.投标软件技术客服:(略)
技术支持电话:(略)
造价技术支持电话:(略)
5.异议受理部门
招标人名称:(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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