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摹生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就虹摹生物品牌传播服务采购项目进行询比价, 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名称:(略)
三、项目概况:
虹摹生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描摹自然奥秘、守护生命健康”为使命,依托领先的合成生物学平台,专注于母乳低聚糖(HMO)等功能营养领域的自主研发与产业化,致力于推动中国原研HMO走向全球。为进一步完善品牌传播体系,强化品牌建设与市场传播效能,现面向社会公开招标品牌传播服务供应商。
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略)
四、资格要求:
1.竞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以企业营业执照为准,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近两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竞价人需提供近两年类似销售业绩表1份(提供合同或其它见证资料)。
3.能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资格,提供纳税人认定资格证明材料;
4.竞价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
5.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投资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投资、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询比价项目;法定代表人参股的企业,只允许一家参与竞争。
6.本次比价不接受多家单位联合报价,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7.不接受中粮及蒙牛供应商黑名单(以蒙牛集团采购执行管
单位联合报价,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8.不接受中粮及蒙牛供应商黑名单(以蒙牛集团采购执行管理部下发的黑名单为准)的企业参与竞争。
五、报名须知
执行线下采购招标流程
报名资格文件的组成及顺序按照如下要求提供: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注:(略)
2、能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资格,提供纳税人认定资格证明材料;
3、提供本企业近1 年财务报表或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备注:(略)
5、竞价人需提供近两年类似销售业绩表1份(提供合同或其它见证资料);
6、竞价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
7、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专业文件材料;
8、潜在竞价单位报名提供信息表(附件1);
9、保密承诺书(附件2)。
以上各类证书、证明材料应为原件的扫描件加盖公章,并按以上“组成及顺序”合并在一份PDF格式文件中,于资格预审截止时间前送到chenlan1@mengniu.cn电子邮箱进行审查(过期发送不予受理),邮件主题为“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邮件内容写清楚报名单位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审查合格后方可领取价单文件。
以上报名资料需在提交电子版资质文件同时,所有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邮寄(纸质资料发快递)至报名联系人处,作为资格审查材料(以上内容必须清晰、易辨认,否则将被视为没有提供有效证件)一式两份;在提供电子版资格预审文件时将快递单据原件扫描件一并提供。
资料邮寄地址信息:(略)
资料提供不全或者未按时间要求提报的将被拒绝接收,所提供的资质业绩文件中如有虚假情况,一经发现将被取消竞争资格。
(略)、开标现场需携带以上资格文件原件。
六、项目时间安排及要求:
1、报名时间:(略)
2、资格预审时间:(略)
3、询价单发放时间:(略)
4、比价时间:(略)
七、询比价地点:(略)
八、发布媒体:
官网(http:(略)
内部OA平台
九、采购招标实施方及联系方式:
采购方:(略)
业务咨询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十、监督单位及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略)
监 督 人:(略)
联系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
附件:(略)
2.保密承诺书
(略)年 (略)月 (略)日
附件1:
潜在竞价单位报名提供信息表
序号
潜在竞价单位名称
标段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地址
附件2:
保密承诺书
甲方:(略)
承诺方(乙方):
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第一条 保密的定义、内容和范围
1.保密信息的定义:(略)
2.涉及甲方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在需求调研、备份数据以及其他任何与我公司相关的信息。本协议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乙方所掌握或获知的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3.包括但不限于以直接、间接、口头或书面等形式提供商业秘密的行为均属泄密。
第二条 保密条款
1.承诺方同意严格按照本协议的规定使用甲方的保密信息,未经甲方的事先书面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或允许向第三方直接或间接地透露保密信息。
2.承诺方负责对保密信息进行保密,并采取所有必要的预防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双方采取的用于保护自身保密信息的措施)防止第三方未经授权地使用及透露保密信息;
3.承诺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保密信息或由保密信息衍生的信息;
4.除了本协议确定的保密信息应用范围外,承诺方不得在任何时候使用保密信息。
5.本条款项下的义务适用于任何保密信息,或根据双方事先或目前协议由甲方提供给承诺方的其他专有和/或保密信息。
6.本协议终止后,承诺方应立即自费将保密信息物归原主,并归还所有含保密信息的文件或媒体及其复制件或摘要。
7.协议确定业务的承诺方员工。如果参与本协议的承诺方员工不再继续参与本项目,则应确保立即终止该员工获得对方保密信息和信息源的途径。
第三条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承诺方应自觉维护甲方的利益,严格遵守本委托方的保密规定;
2.承诺方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所掌握的商业秘密事项;
3.承诺方不得利用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牟取私利;
4.承诺方了解并承认,由于技术服务等原因,承诺方有可能在某些情况下访问甲方数据。
5.承诺方同意并承诺,对所有保密信息予以严格保密,在未得到甲方事先许可的情况下不得披露给任何第三人;
6.承诺方同意并承诺,无论任何原因,服务终止后,承诺方不可恢复地删除任何商业秘密,并不留存任何副本。同时,如甲方需要,承诺方保证退回甲方的任何含有商业秘密的文件或资料(如有)。
第四条 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义务不适用于如下信息
1.由于承诺方以外其他渠道被他人获知的信息,这些渠道并不受保密义务的限制;
2.由于法律的适用、法院或其他国家有权机关的要求而披露的信息。
3.另一方从不受保密限制的第三方获得的信息;
4.未参考保密信息而由另一方独立开发的信息;
5.依据法律的规定或根据法律赋予的权力可以获取此信息的司法、政府机构的要求必须公开的信息。接到此类要求后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使另一方了解将要披露的内容并提出意见。
第五条 如果承诺方违反本协议的以上规定情形,则甲方有权将承诺方拉入蒙牛供应商黑名单,并要积极配合甲方在(略)个工作日内收回已经泄露的信息。
第六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选择第【1】种方式解决:
1.向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因仲裁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费、律师费、调查费、差旅费等,由败诉一方承担。
2.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诉讼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调查费、差旅费等,由败诉一方承担。
第七条 此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承诺方:(略)
代表人(手写签名):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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