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名称:(略)
1.2 项目内容:(略)
1.3 安装地点:(略)
1.4 工期要求:(略)
2. 报价供应商要求
2.1 报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范围包含本项目相关内容。
2.2 报价人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安装施工能力。
2.3报价人信誉良好,无不良经营记录,无重大税收违法失信记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 报价须知及要求
3.1 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包含产品本身费用、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辅材费、税费及所有可能发生的杂费等一切费用,在合同实施期间固定不变。
3.2 报价人应认真阅读本邀请函的所有内容,未按本邀请函要求提供的报价文件可能被视为无效。
3.3报价人须对所提供的产品提供不少于1年的质量保证期(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因产品质量或安装问题导致的损坏,供应商须免费维修或更换。
3.4 报价人须承诺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相关环保及质量安全标准。
4.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全部货物送达指定地点并经采购人初步验收合格,项目全部安装
调试完毕,最终验收合格后,并经核实无误后凭正式发票结算,具体以市国库支付中心拨付的时间为准。
5. 服务要求
5.1 产品要求:(略)
5.2安装要求:(略)
5.3培训要求:(略)
6. 报价文件的组成
供应商提交的报价文件应包括报价表(包含产品本身费用、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损耗费、税费及所有可能发生的杂费等一切费用)及营业执照,提交形式为邮件提交。
7. 提交报价文件及开封时间
7.1 时间:(略)
7.2 提交邮件地址:(略)
8. 成交人的确定
采购人将组建评审小组,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在满足本项目全部要求的前提下,优先考量报价,综合产品质量、售后服务及企业信誉等因素,确定最终成交供应商。结果将以书面或电话形式通知。
9. 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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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职业技术学院艺术设计学院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