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福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略)年(略)月补充选用机关事业单位辅助人员考核工作已于(略)年(略)月(略)日结束,现将总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公告如下:
一、总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公示
公示时间为(略)年(略)月(略)-(略)月(略)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深圳市福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地址:(略)
深圳市福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将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的单位或个人反馈。调查属实并影响选用的,取消拟选用人员选用资格。
三、体检有关事项
(一)体检时间和地点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体检内容和标准
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三)体检要求
1.体检当天考生需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及近期二寸免冠照片参加体检,证件携带不齐或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参加体检的,按自动弃权处理。
2.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理。
3.除特殊情况经体检医生及用人单位批准同意推迟检查外,若考生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按体检不合格处理。
4.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略)小时。
5.冒名顶替、隐瞒病史、弄虚作假或存在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选用资格。
6.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单位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体检结果
体检不合格者不予选用。因考生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等导致岗位出现空缺,如需要递补将另行通知递补考生。
五、其他说明
(一)入围体检人员于本公告发布后2个工作日内自行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以深圳市福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解释为准。
附件:(略)
深圳市福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略)年(略)月(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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