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下一步海砂采矿权出让工作,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实施海砂采矿权和海域使用权“两权合一”招拍挂出让的通知》(自然资规((略))5号)、《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海砂采矿权和海域使用权“两权合一”招拍挂出让工作的通知》(闽自然资发((略))(略)号)要求,我局拟面向社会公开咨询2处海砂矿区块地质勘查服务所需费用,欢迎有意向的单位积极参与报价。
一、海砂矿区块名称
区块1:(略)
大练北海砂集中开采区拐点坐标
序号 | 经度 | 维度 |
1 | (略).(略) | (略).(略) |
2 | (略).(略) | (略).(略) |
3 | (略).(略) | (略).(略) |
4 | (略).(略) | (略).(略) |
5 | (略).(略) | (略).(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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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略).(略) | (略).(略) |
区块2:(略)
塘屿岛东南海砂区块拐点坐标
序号 | 经度 | 维度 |
1 | (略).(略) | (略).(略) |
2 | (略).(略) | (略).(略) |
3 | (略).(略) | (略).(略) |
4 | (略).(略) | (略).(略) |
二、总体目标
通过初期的海洋地质调查,初步查明勘查区海域是否存在具有经济利用价值的海砂资源;对勘查区具备开发潜力的区域圈定8平方千米的范围,开展回填用海砂矿详查工作,基本查明矿区地形地貌及底质类型分布特征,控制海砂矿层的总体分布,基本查明海砂层长度、宽度、厚度、海砂质量、物质组成及矿层的连续性,基本查明海砂矿产开采技术条件并做出相应评价,估算海砂资源量,为申请海砂采矿权提供基础资料和技术依据。
二、工作内容
本次海砂矿区块勘查工作以海底底质站位取样为主(柱状取样),同时辅以综合物探(单波速水深测量、侧扫声纳测量、浅地层剖面测量、单道地震测量),以及样品分析测试等工作;综合分析沉积物类型、厚度、分布特征及成矿地质条件,明确是否发现具有进一步勘查价值的海砂矿体。若勘查区内无海砂矿体,则按实际工作量进行结算;若发现有进一步勘查价值的海砂矿体,则圈定8平方千米范围的区域进行海砂矿详查工作,详查工作以钻探为主,同时辅以综合物探(多波速水深测量、侧扫声纳测量、浅地层剖面测量、单道地震测量)以及各类样品采集与分析测试等工作,用以追索和控制海砂矿体及含矿层位、了解矿体空间展布情况、矿砂质量和变化规律,探求控制和推断的资源量。勘查工作技术方法、质量标准、勘查成果等应符合《矿产地质勘查规范 海砂》(DZ/T (略)-(略))等国家现行规范、规程、技术的要求和上级部门要求。
三、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具有自然资源部门颁发的海洋测绘专业类别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
3.承担过至少一项海砂矿及其他海洋地质勘查、海洋测绘等项目。
四、报价材料
(一)完成工作所需费用报价函(总价包干),报价以万元为单位,小数点后保留一位,并提供详细测算依据。
(二)资格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自然资源部门颁发的具有海洋测绘专业类别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复印件;
3.业绩证明材料(海砂矿及其他海洋地质勘查、海洋测绘等项目中标公告或合同等证明文件);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请有意向的单位于(略)年(略)月(略)日前,将报价函、资格证明材料等文件扫描发送至邮箱(略)@qq.com,联系人:(略)
附件:(略)
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