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隆信”)受镇江市中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镇江市中医院电动手术床、心脏除颤仪、麻醉深度监测仪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1.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略)
(2)项目编号:(略)
(3)采购范围及要求:(略)
(4)采购预算:
序号 | 项目内容 | 预算金额 | 数量 |
A标段 | 电动手术床 | (略)万 | 1 |
B标段 | 心脏除颤仪 | 5万 | 1 |
C标段 | 麻醉深度监护仪 | 6万 | 2 |
投标人各标段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5)本次采购不接受供应商联合体磋商:(略)
(6)本次采购确定的成交供应商数量:(略)
2.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扫描件);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略)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等,或资格承诺函(格式见第六部分)];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相关信息一览表或资格承诺函(格式见第六部分)];
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或资格承诺函(格式见第六部分)];
2.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见投标函或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第六部分)];
2.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略)
2.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3.磋商文件的购买(没有登记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购买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须具备有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人需提供与所投产品一致且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注册证有效期届满、目前处于延续注册申报或受理阶段的,须提供相关部门的受理凭证)。
地 点:(略)
时 间:(略)
项目经理:(略)
注:(略)
(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接受报名,不代表资格审核通过。
4.采购单位、采购方式及成交供应商数量
(1)采购单位:(略)
联系人:(略)
(2)采购方式:(略)
(3)成交供应商数量:(略)
5.保证金:(略)
6.采购人统一组织集中考察现场及答疑会:(略)
7.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时间:(略)
(2)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略)
(3)磋商响应文件接收及开、评标地点:(略)
8.本公告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在磋商响应截止前,请关注镇江市中医院网站及采购招标网站有无变更公告。
镇江市中医院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