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期限:(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略)
2.电子交易系统特别注意事项
(1)供应商首次在新版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参与项目的,获取采购文件前须办理企业诚信入库,详见:
①《关于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版交易系统网上注册的公告 》(http:(略)
②《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交易系统成员注册所需材料》(http:(略)
③《新交易系统操作手册及操作视频》(http:(略)
因未及时办理入库导致无法获取文件的,后果自负。另各供应商务必安排好专人对诚信库信息进行更新、维护,并对因诚信库不合法、不真实、不清晰、不完整、无效、错误或编辑待验证状态等造成的一切后果负责。
(2)本项目实行电子评标,供应商需办理CA证书,办理要求详见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右侧快捷入口“CA办理”。因未及时办理CA证书而导致无法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责任自负。CA办理咨询电话:(略)
(3)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登录新版聊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采购文件和各类答疑澄清,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最终文件以答疑澄清后的为准。电子评标的,制作投标(响应)文件需将答疑澄清文件导入投标(响应)文件制作工具。
(4)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工具请到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中心-政府采购-政府采购电子标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以及视频教程”下载。
(5)供应商如遇交易系统软件操作技术问题,请咨询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或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维护室。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略)
(6)采购过程中如遇到网络故障、服务器受损、系统服务异常或停电事故等突发情况,导致项目无法正常进行时,按照中心开评标应急预案处理,详见:(略)
3.重要说明
(1)公告附件链接的采购文件仅供获取前查看,供应商必须登录新版聊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获取并下载正式的采购文件。网上获取文件的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审委员会组织的审核结果为准。
(2)本项目采用电子标评审,其中技术标采用明标评审。
(3)各供应商在开标结束后保持电话畅通,及时关注短信提醒,并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提交最后报价!供应商放弃报价的,视为放弃参与后续评标活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发布人:(略)
发布时间:(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