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五中六安路校区改扩建项目监理服务项目补疑(二)
((略)BLLBZ(略))
一、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1、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注1、第一类中的“业绩需在商务文件中“资格审查资料”栏“投标人业绩情况表(资格审查)”中注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建筑面积、服务内容、竣工验收时间)的,应提供第二类任意证明材料或另附合同甲方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甲方单位章)予以明确说明,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更正为“业绩需在商务文件中“资格审查资料”栏“投标人业绩情况表(资格审查)”中注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应提供第二类任意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2、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注1、第二类中“业绩需在商务文件中“资格审查资料”栏“投标人业绩情况表(资格审查)”中注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建筑面积、服务内容、竣工验收时间)的,应另附合同甲方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甲方单位章)予以明确说明,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更正为“业绩需在商务文件中“资格审查资料”栏“投标人业绩情况表(资格审查)”中注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需要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3、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注2第一类中的“业绩需在商务文件中“资格审查资料”栏“总监理工程师业绩情况表(资格审查)”中注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 / )的,应提供第二类任意证明材料或另附合同甲方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甲方单位章)予以明确说明,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更正为“业绩需在商务文件中“资格审查资料”栏“总监理工程师业绩情况表(资格审查)”中注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应提供第二类任意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4、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注2第二类中的“业绩需在商务文件中“资格审查资料”栏“总监理工程师业绩情况表(资格审查)”中注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 / )的,应另附合同甲方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甲方单位章)予以明确说明,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更正为“业绩需在商务文件中“资格审查资料”栏“总监理工程师业绩情况表(资格审查)”中注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需要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二、招标文件补充内容:
无
三、投标人疑问回复内容:
无。
四、延期部分内容:
无。
注:(略)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招标代理:(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