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略)长深高速公路(杭宁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浙苏界至杭州南庄兜枢纽段前期专题专项第3标段(风景名胜不可避让论证及湿地公园生态影响评价)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略)长深高速公路(杭宁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浙苏界至杭州南庄兜枢纽段(下称本项目)已纳入《浙江省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浙政办发〔(略)〕(略) 号)公路建设预备类项目,前期责任主体为湖州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略)%,招标人为湖州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前期专题专项第3标段(风景名胜不可避让论证及湿地公园生态影响评价)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略)
2.2项目概况:
2.2.1原有公路工程概况
杭宁高速公路(浙江段)起于浙苏省界的父子岭,自北向南经湖州市长兴县、南太湖新区、吴兴区、德清县、杭州市余杭区,终点接杭州绕城高速南庄兜枢纽,全长约(略)km(其中长兴段(略).4km、南太湖新区(略).0km,吴兴段(略).5km、德清段(略).0km、余杭段(略).0km)。
现状杭宁高速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略)km/h,路基标准宽度(略).5m,结构物占比约(略)%,无隧道。全线设李家巷、湖州北(在建)、鹿山、武康、南庄兜共5处枢纽互通立交。长兴北、长兴、长兴南、西塞山(在建)、湖州南、青山、德清北、德清、仁和9处一般互通立交,太湖、青山2处服务区。
2.2.2改扩建公路工程概况
本次拟对G(略)长深高速公路(杭宁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浙苏界至杭州南庄兜枢纽段进行改宽扩建,拓宽起点位于浙苏省界的父子岭,自北向南经湖州市长兴县、南太湖新区、吴兴区、德清县、杭州市余杭区,拓宽终点接杭州绕城高速南庄兜枢纽,拓宽路线全长约(略)km(湖州段约(略)km,杭州段约(略)km,其中约4.5km扩容工程由杭宁高速公路湖州市区联络线项目先行实施,不再纳入本次改扩建招标范围,本次拓宽实施里程约(略).5km)。结合交通量预测及实际建设条件,规划对其扩容至双向十、十二车道,设计速度(略)km/h,扩容方案采用原位平面扩容及立体复合扩容相结合的形式。
项目与杭宁高铁、湖杭高铁、沪苏湖高铁5次交叉,跨越东苕溪等约(略)处航道。全线拼宽、新建、利用桥梁约(略).6km,其中湖州北枢纽至湖州南互通段、德清南枢纽(德安高速预留)至南庄兜枢纽段采用地面老路+新建高架的复合式扩容断面,高架桥分别长约(略)km及(略)km,东苕溪大桥(东苕溪为生态红线、二级水源、Ⅲ级航道)初拟主跨(略)m。项目全线设有李家巷、湖州北(在建)、鹿山、武康、南庄兜共5处枢纽互通立交;长兴北、长兴、长兴南、西塞山(在建)、湖州南、施家桥(新增)、青山、德清北、德清、仁和(略)处一般互通立交及太湖、青山2处服务区。估算总投资约(略)亿元,其中建安费约(略)亿元。
2.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G(略)长深高速公路(杭宁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浙苏界至杭州南庄兜枢纽段:(略)
2.4服务周期:
本项目服务周期:(略)
2.5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行业的相关技术服务、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的规定,满足国家、行业的相关技术服务要求。
3. 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质(资格)要求:
第3标段(风景名胜不可避让评价及湿地公园生态影响评价):(略)
3.2投标人业绩最低要求:(略)
3.3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略)
3.4投标人信誉最低要求:(略)
3.5 投标人可选择一个或多个标段进行投标;可以同时中多个标段。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
3.9其他要求:(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略)
4.3潜在投标人需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湖州市限额发包平台(http:(略)
4.4未取得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然后取得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打开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湖州市限额发包平台)(http:(略)
4.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提交疑问截至(略)年(略)月(略)日。招标人将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第3标段(风景名胜不可避让评价及湿地公园生态影响评价):(略)
5.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略)
5.4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电子上传的投标文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在线解密的,交易平台将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州市限额发包平台(http:(略)
7.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略)
地 址:(略)
邮政编码:(略)
电 话:(略)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邮政编码:(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传 真:(略)
电子邮件:(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邮 政 编 码:(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传 真:(略)
电 子 邮 件:(略)
9.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技术服务
联系电话:(略)
(略).其他说明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略)
投标人应按以下要求提前配置好相关软硬件设施,并运行正常,投标人承担因未尽职责产生的不利后果。
(1)具备摄像头与耳麦(用于接收代理公司开标指令)。
(2)要求使用ie浏览器(略)及以上版本。
(3)电脑操作系统要求在win7及以上。
(4)内存要求在4G以上。
(5)要求正确安装湖州市电子招投标驱动程序。
(6)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CA)自行登录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