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网站在线打印,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网站在线打印,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网站在线打印,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网站在线打印,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网站在线打印,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无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1.本次采购采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招标、投标、评标和成交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网址:(略)
首次登录“苏采云”系统的新用户,登录网址(http:(略)
“苏采云”南京地区客服热线(略)-(略)、(略)-(略)。
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更正公告。
2.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将与供应商就磋商(谈判)文件进行线上磋商(谈判),请供应商在开标前登录谷歌浏览器进入不见面大厅,并准备好耳麦和摄像设备。因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要求配置上述设备、上述设备发生故障等自身原因,导致磋商(谈判)失败,供应商自行承担其后果。
3.政府采购信用承诺:(略)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略)
4.勘察现场:(略)
5.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6.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6.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6.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6.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6.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7.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将下述由信用承诺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7.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7.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略)年任意一个月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略)年年度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或者其它组织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7.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7.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7.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7.6法律、行政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