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先进材料谷北区综合楼(新型先进材料制造产业化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标段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州先进材料谷北区综合楼(新型先进材料制造产业化项目)已由苏州浒墅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苏浒管审项备〔(略)〕(略)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浒墅关新材料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略)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略) 规模:(略) 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N(略) | 苏州先进材料谷北区综合楼(新型先进材料制造产业化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 苏州先进材料谷北区综合楼(新型先进材料制造产业化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 (略)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略)月(略)日(略):(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评审时)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5.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投标文件的申请。 5.4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人应当使用“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上传交易平台。投标文件以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为准。 6.其他明确事项 一、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必须满足下列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全过程服务咨询能力:(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http:(略)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苏州浒墅关新材料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苏州海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苏州市高新区 | 地 址: | 苏州市高新区灵岩街6号资管大厦9层 | 邮 编: | | 邮 编: | (略) | 联 系 人: | 韩雪 | 联 系 人: | 陈凌飞、张玲 | 电 话: | (略)-(略) | 电 话: | (略)-(略) | 传 真: | 传 真: | | | 电 子 邮 件: | 电 子 邮 件: | zhaocaierbu@suzhouhaiqi.com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