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江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清库治理项目
需求公示
1、项目名称:(略)
2、需求公示编号:(略)
3、公示期限(不少于二个工作日):(略)
4、采购预算:(略)
5、最高限价:(略)
6、采购预算确定依据:(略)
7、采购人名称:(略)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8、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略)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9、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本项目采购文件需求公示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限内,反馈意见给代理机构。
资质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体要求:(略)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略)年以来任意三个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略)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略)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具体要求:(略)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体要求:(略)
二、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
无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商务要求
一、采购内容
1、对榕江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内约 (略) 万吨陈腐垃圾及水灾垃圾(其中,陈腐垃圾约(略)万吨、水灾垃圾约 (略)万吨)进行开挖、转运及处置。按照就近处置原则,暂按将生活垃圾运至黔东南州南部片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置考虑。
2、本项目进行单价采购,以(略)元/吨价格作为榕江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清库治理项目治理单价拦标价,以最终开挖、转运及处置的数量乘以投标人报的单价为结算依据。
二、服务期及地点
服务期:(略)
地 点:(略)
三、验收标准、规范
验收标准、规范:(略)
验收要求:(略)
四、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略)
五、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六、投标有效期
开标之日起(略)天。
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以最终的招标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