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溧阳市南渡镇(略)年度农村排涝站维修工程 JSZC-(略)-LYZC-C(略)-(略)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略)-(略) (略):(略)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如有):(略)
采购需求:
[if !supportLists]本工程为溧阳市南渡镇(略)年度农村排涝站维修工程,工程主要内容:(略)
包号 | 标的名称 | 项目最高限价 (万元)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略) | 溧阳市南渡镇(略)年度农村排涝站维修工程 | (略).(略) | 详见工程量清单 | 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磋商文件、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要求范围内相应工程开工前的准备(包括现场踏勘、技术核对等) 、技术资料、施工、技术服务、主管单位验收、质保期及维保服务和磋商文件所要求的相关服务等全部内容。 |
注:(略)
项目法人为“南渡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负责项目建设管理,履行项目法人职责。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供应商信用记录。
5.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略)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
2.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含)以上建造师资质,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及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略)年8月-(略)年(略)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3.企业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均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提供企业主要负责人为A证,专职安全员为C证)及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略)年8月-(略)年(略)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4.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无水行政或建设行政部门认定的限制其本次投标的不良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
6.投标人无拖欠农民工工资不良记录承诺(提供承诺书,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
7.法定代表人同意接受《溧阳市水利工程建设诚信管理办法》管理承诺(提供承诺书,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
注:(略)
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投标。
(一)合同工程量已完成(略)%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二)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三)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四)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五)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略)天(含)。
注:(略)
②上述(一)、(二)、(四)、(五)四种情形需提供由在建工程发包方出具的有关工程实际情况的证明以及同意拟任项目经理参加本次投标的证明,如属于上述(三)种情况即工程已通过合同完工验收,则仅需提供承诺函即可。
③认定有关人员的无在建工程资格条件时,即使在建工程实际情况已经符合上述(一)、(二)、(四)、(五)情形之一,但未按照上述要求提供相应情形的符合要求的全部证明材料的,均做否决投标处理,已经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
(注:(略)
使用电子证书的,需按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略)〕第5号公告规定使用新版电子证照。)
投标人所有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投标人代表、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 均必须提供由社保机关出具的本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提供(略)年8月至(略)年(略)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凭证)。投标人代表需提供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项目经理需提供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如为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及本单位与其签订的聘用合同。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略)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略)
2.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苏采云”系统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办理CA认证证书、进行“苏采云”系统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数字认证证书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略)-(略) (略)-(略)
CA认证证书办理(可邮寄)联系电话 (略)-(略)
2.1办理CA认证证书
供应商登录常州市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下载并查阅“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政务CA证书办理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2.2注册
供应商登录常州市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下载相关操作手册、操作视频等,查阅后进行自助注册。
2.3控件、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常州市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CA及签章控件驱动下载相关控件及客户端。
2.4 获取电子磋商文件
供应商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获取电子磋商文件。未在规定期限内通过“苏采云”系统获取磋商文件的响应无效。
2.5编制电子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使用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客户端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线上响应,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响应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
2.6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于响应截止时间前在“苏采云”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
2.7电子开标
供应商使用CA认证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进行电子化不见面开标。
2.8注意事项
供应商在开标前应当使用“验证CA”功能验证本地计算机的控件环境是否正常,并且在开标、评审过程中不可随意更换计算机,必须使用验证成功的计算机进行操作,否则造成相应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关于常州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略)
根据《常州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常财购〔(略)〕(略) 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市实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将信用作为政策工具引入政府采购领域,金融机构根据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或中标(成交)合同,为中标(成交)中小企业供应商提供相应额度贷款的融资模式。申请条件及操作流程等事项详见该文件相关内容或者常州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融资平台栏目。
4.公告发布媒体:(略)
5.采购公告内容与采购文件不一致的,以采购文件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略)
单位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略)
单位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3.项目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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