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原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略)号)、《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经南宁市人民政府批准,南宁市自然资源局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以下一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设计条件
GC(略)-(略)地块位于青秀区凤岭南路北侧、盘古路东侧,宗地号为(略)GB(略),出让面积为(略).(略)平方米(折合(略).(略)亩)。土地用途为商业;土地使用年限(略)年。容积率>1.2且≤2.5;绿地率≥(略)%;建筑高度≤(略)米;建筑密度≤(略)%;其他规划设计要求按《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略)
GC(略)-(略)地块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略)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略)万元。
二、主要建设要求
地块用于建设大型零售商场项目,项目建成后竞得人须自主持有项目不少于(略)平方米的计容建筑产权面积,持有年限(略)年(自规划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核发之日起算)。在此期间,竞得人不得将自持部分的建筑面积进行转让和分割抵押,不得进行销售,不得引入第三方投资者进行变相销售或非法集资。
三、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出让不接受联合竞买。在南宁市区范围内,存在欠缴土地出让价款和被认定存在因自身原因闲置行为以及严重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者不得参加竞买。
四、公开出让方式
本期GC(略)-(略)地块采用挂牌方式公开出让,按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竞买申请时间和地点
(一)公告时间:(略)
(二)挂牌报价时间:(略)
(三)竞买申请时间:(略)
(四)缴交竞买保证金时间:(略)
(五)竞买申请地点:
1.(略)年9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略)
2.(略)年(略)月(略)日9时至(略)时和(略)时至(略)时(略)分:(略)
(六)竞买资格确认时间:(略)
(七)挂牌地点:(略)
六、本期公开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自公告之日起,到南宁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http:(略)
七、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的出让人为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具体组织实施公开出让活动由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承办。
八、联系方式
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报名咨询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
九、查询网址
http:(略)
http:(略)
http:(略)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通知或变更公告为准。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略)年9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