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原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略)号)、《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经报南宁市人民政府批准,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将以挂牌交易方式公开出让以下一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事项公告如下:(略)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及规划设计要求
GC(略)-(略)地块位于南宁市青秀区天合路南侧;出让蓝线图编号为NNCR(略)号,由两个地块组成,其中地块一宗地号为(略)GB(略),实际出让面积为(略).(略)平方米(折合(略).(略)亩),土地批准用途为一类物流仓储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略)年;地块二宗地号为(略)GB(略),实际出让面积为(略).(略)平方米(折合(略).(略)亩),土地批准用途为科研用地,土地使用年限均为(略)年。
地块一产业类型为现代物流业第5 款物流信息技术开发与应用“物流信息服务技术、货物跟踪识别定位技术、智能仓储分拣配送技术、物流信息安全技术、货物温湿度感知技术的研发与应用,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开发及建设,数字化第三方物流交付平台建设,智慧物流技术及装备研发应用”。地块一物流和投资强度:(略)
主要规划设计条件:
地块一:(略)
地块二:(略)
其他规划设计要求按《南宁市青秀区自然资源局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略)
地块一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略)万元/亩,地块二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略)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略)万元(其中地块一(略)万元,地块二(略)万元)。
二、竞买人范围
(一)竞买申请人经营范围须包括普通货物仓储服务、大数据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以上经营范围须同时具备,并以营业执照登记为准)。
(二)上述条件需由青秀区人民政府审核确认并出具书面意见后方可报名竞买。
(三)符合上述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不接受联合申请)。在南宁市区范围内,存在欠缴土地出让价款和被认定存在因自身原因闲置土地行为者不得参加竞买。
三、公开出让方式
采用挂牌方式公开出让,两宗地作为一个标的整体出让,竞买人须同时取得两个地块的竞买资格,同时对两个地块进行有效报价,按单价均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竞买时间和地点安排
(一)公告时间:(略)
(二)挂牌报价时间:(略)
(三)竞买申请时间:(略)
(四)缴交竞买保证金时间:(略)
(五)竞买申请地点:
1.(略)年9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略)
2.(略)年(略)月(略)日9时至(略)时和(略)时至(略)时(略)分:(略)
(六)竞买资格确认时间:(略)
(七)挂牌地点:(略)
五、本期公开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自公告之日起,到南宁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http:(略)
六、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的出让人为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具体组织实施公开出让活动由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承办。
七、联系方式
(一)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
地块咨询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报名咨询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二)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政府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八、查询网址
http:(略)
http:(略)
http:(略)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通知或变更公告为准。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略)年9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