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工程中关村北大街(北四环-北五环段)沿线地区功能提升和环境改善项目-公共空间改造提升工程(施工)已由北京市海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京海淀发改(审)〔(略)〕(略)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北京中关村大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工程建设资金来源政府投资,工程出资比例为(略)%,招标代理机构为中钰招标有限公司。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的建设地点海淀区位于中关村北大街(北四环-北五环段)及信息路0.3公里路段,南起中关村一号桥北侧,北至信息路路口
2.2本工程的建设规模总建设面积约为(略).(略)平方米
2.3计划投资总额(略).(略)(万元)
2.4本工程的工期要求(略)日历天
2.5本工程招标范围中关村北大街(北四环-北五环段)沿线地区功能提升和环境改善项目-公共空间改造提升工程全部内容,包括绿化工程、景观拆除工程、土方工程、庭院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等
2.6其他/
区分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须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并处于正常开业状态,且具备承担招标工程的能力;
3.2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应的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和专业技术能力;并未在其他在建施工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3.3具有近年内至少有一个类似的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业绩;(业绩以北京市园林绿化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自行录入的业绩等信息为准。)(如需要)
是否有业绩导致序号不同区分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
3.4具有近年内至少有一个(略)万元及以上(竣工合同价)的综合性园林绿化工程 类似的园林绿化工程工程的业绩;(业绩须以北京市园林绿化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公布的业绩等信息为准。)
3.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没有处于破产状态;
3.6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未被取消,且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出现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等问题。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略)
3.8分标段的招标项目最多允许中标标段的数量要求: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工程划分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标段要求:
3.9本工程不是政府采购项目。
3.(略)其他要求:(略)
区分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
4.信誉要求
4.1投标人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相关名单。
4.2本次招标 采用(采用/不采用)信用标评审。采用 投标人信用评价评分(投标人信用评价评分/项目负责人信用评价评分)。
4.3其他要求/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与且符合本章第3条规定的资格条件,方可于(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5.2请于(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在北京市丰台区四合庄路2号院4号楼1至(略)层(略)内(略)层(略)(详细地址)领取招标图纸。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投标人应当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上传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后平台自动生成的回执时间即为递交成功时间,投标人应保留回执。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清华东路办公区)三层(开标室以开标当天交易中心电子显示屏确定的开标室为准)(开标地点)开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已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同时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