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晋人社厅发〔(略)〕(略)号)和《关于做好(略)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函〔(略)〕(略)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略)年度工程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组织管理
(略)年度全县工程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统一管理和指导下,由陵川县工程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具体组织实施。
二、评审范围
我县有关企事业单位、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从事工程研究、设计、施工、生产技术管理等专业技术工作,并符合申报评审条件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以下人员不得申报:
1.公务员(含参照国家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2.退休人员(已办理退休手续或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人员,以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开始收受申报评审材料之日为界);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且在受处分期间的。
三、申报评审条件
(一)品德条件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申报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二)学历要求
申报人员须取得与本人所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中专及以上学历。近年取得成人教育专业学历,须与本人从事实际技术工作专业相同或相近。
相近专业是指与本人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相关的理科、工科专业,或相关交叉学科专业。长期从事包装工程、印刷工程、纺织类专业技术工作拟申报包装工程、印刷工程、纺织类专业工程师的,对所学专业不作要求。
(三)资历条件
任现职年限自本单位聘任之时算起,实算至(略)年(略)月(略)日。申报人员须满足以下任意一项:
1.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3.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4.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
事业单位申报人员须在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并兑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工资。
(四)工作能力要求
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独立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处理本专业范围内一般性技术难题,指导技术员工作。
(五)学术技术条件
须提交一篇本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六)考核条件
申报评审人员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合格以上次数累计不低于4次(本科不低于1次、大专不低于2次、高技能人才不低于2次、中专不低于4次)。
申报评审当年或上一年度考核结果须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不合格或不确定等次的,当年任职年限不做计算。考核合格年限可累计计算。
非公经济组织、灵活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等可不提供年度考核材料。
(七)继续教育条件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略)号),专业技术人员应当适应岗位需要和职业发展的要求,积极参加继续教育,满足规定的学时要求。继续教育情况作为申报评审职称的重要条件。
(八)职称跨系列(专业)评审
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单位或岗位变动后跨系列(专业)申报职称评审的,须在现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且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按规定转评现岗位同级职称后,方可申报上一级职称评审,同级职称任职时间可连续计算。
(九)从机关流动到企事业单位人员职称评审
从机关流动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以上的,首次申报职称评审可比照本单位同等学历、资历人员,符合申报条件的,可直接申报。
四、申报推荐程序
(一)个人自主申报。评审范围内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个人提出申请,按要求填报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材料。要求如实填报个人学历、从业经历和任职以来业绩成果,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单位民主评议。用人单位成立评议组,对申报人员提交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对申报人员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学术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贡献等进行综合评议,单位根据评议组意见,出具鉴定意见。
鉴定意见中要注明申报人员学历、资历、工作能力、业绩成果、学术技术等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经单位集体研究同意推荐申报,并由主要负责人签字,由单位盖章。
(三)逐级审核申报。申报材料由各单位、各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送评委会。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专业技术人员按属地原则进行申报。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申报推荐程序。各单位要按照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好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申报推荐工作,严格执行“三公示”制度。用人单位须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或在单位内部网站对评审条件和程序、个人申报材料、单位鉴定意见进行“三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方可推荐。在提交申报材料时,须一并提交公示原件。
(二)严肃申报纪律。申报人员及推荐单位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全责,实行“双承诺”制。申报人及所在单位要在评审表中相应栏目内,对申报人材料真实性、合法性作出承诺,并签字确认。用人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审核申报材料,要对申报人员填写的基本情况(严格按组织认定的“三龄两历一身份”信息填写)、业绩成果内容和提供的有关证件、证书的真实性进行认真审核,做到责任到人。申报人通过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者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参评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当年申报参评或评审通过资格,3年内不得申报。
(三)申报材料报送要求。各单位要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统一报送,不受理个人报送事宜。申报材料采用电子文档与纸质材料相结合的形式进行。报送材料时须用档案袋装好,毕业证等原件核验通过后退回。
申报所需材料请登录陵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
申报时间:(略)
报送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所需材料:
1.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材料目录及说明;
2.《山西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况表;
4.聘期内历年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
5.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工资调整审批表;
6.与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任现职以来);
7.(略)年度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核备案表;
8.任职资格评审推荐过程三公示记实表;
9.专业技术总结;
(略).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岗位和工龄的证明材料;
(略).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须附学信网查询页面);
(略).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相关材料;
(略).业绩成果及获奖等相关材料
(略).其他相关材料。
附件:(略)
2.山西省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略)年版)?????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况表
4.(略)年度初级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审核备案表
5.任职资格评审推荐过程三公示记实表
6.初级职称评审专业技术工作总结打印纸
7.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年限证明
陵川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陵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