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平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再生水综合利用项目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名称)已由平乡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平乡县行政审批局关于河北平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再生水综合利用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平行审审字((略))(略)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平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略)%,招标人为河北平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略)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略)
3.1.3其他要求:(略)
3.1.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略)
3.1.5信誉要求:(略)
3.2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略)-(略) (略):(略)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略)-(略) (略):(略)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平乡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平乡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河北荣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略)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略).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略).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略).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略).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河北平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荣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邢台市平乡县河古庙镇 | 地址: | 河北省邢台市信都区文苑北路(略)号邢燃大厦南写字楼(略)室 |
| 邮编: | / | 邮编: | / |
| 联系人: | 李向阳 | 联系人: | 张运胜 |
| 电话: | (略)-(略) | 电话: | (略)-(略) |
| 传真: | / | 传真: |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 网址: | / | 网址: |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 账号: | / | 账号: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