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的情况简介:(略) |
| 标的物是否有抵押担保情况:(略) | 标的物资产类型:(略) | 标的是否有原承租户:(略) |
| | | 备注 |
| 标的配套设施情况 | 水 | □ 是 □ 否 □ 未安装 | |
| 电 | □ 是 □ 否 □ 未安装 | |
| 燃气 | □ 是 □ 否 □ 未安装 | |
| 电话 | □ 是 □ 否 □ 未安装 | |
| 光纤 | □ 是 □ 否 □ 未安装 | |
| 有线电视 | □ 是 □ 否 □ 未安装 | |
| 标的清单 |
| 标的 | 位置 | 招租面积(㎡) | 租金 | 租金 支付方式 | 交易保证金(元) | 备注 |
| 1 | 新发市场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新发市场青山路沿街4、5、6号门面 | (略).(略) | (略)元/年 | 月付 | (略) | 本次招租标的暂未办理产权证,给予1个月免租期,标的目前空置 |
| 2 | 新发市场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新发市场沿街(略)号门面 | (略).(略) | (略)元/年 | 月付 | (略) | 本次招租标的暂未办理产权证,给予1个月免租期,标的目前空置 |
| 标的其他情况说明 | 1.租赁期间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如:(略) |
| 对承租方资质的要求 | 承租方性质 | □法人 □自然人 □ 其他组织 ■以上都可以 | |
| 资格条件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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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标的使用的特殊规定和要求 | 环境卫生 | 承租方负责维护和缴纳相关费用 | |
| 安全生产 | 承租方按政府有关规定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包含解决安全隐患)、安全经营管理工作,并解决好环境卫生、治安、消防等有关社会问题并承担费用。 | 标的装修需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
| 用途限制 | 无 | |
| 对租赁方式的要求 | 租期 | 租赁期为1至5年 |
| 租金付款方式 | □一次性支付 □按年支付 □按季支付 □按半年支付 ■其他: | 遵循先交租金后使用的原则,按月支付。承租方自合同签订5个工作日内,交付首月租金,月租金到期前(略)天支付下一个月租赁费用,以此循环。 |
| 租赁押金 | 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需向招租方缴纳三个月租金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因承租方自身原因造成违约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违约情况,招租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且不予退还已收取的履约保证金,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承担:(略) |
| 交易保证金 | 详见标的清单 | 如进入竞价程序后,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交易保证金为报名时交纳且交纳截止时间为挂牌截止日(略):(略) |
| 其他 | 1、如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采用网络竞价方式,价高者得;2、若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方,经招租方审核并确认其承租资格后,报名方即为最终承租方。 | 报名资料:(略) |
| 承租方按照《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服务费标准》向交易所交纳交易服务费 |
| 确定承租方后,若因交易一方或双方不按规定签订《租赁合同》的,产权交易所有权向拒签方或违约方收取相应的交易服务费用。 |
|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A.不变更信息披露条件,延长5个工作日信息披露期,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 )B.变更信息披露条件,重新信息披露。 |
| ( )C.终止信息披露。 |
| 标的物信息披露申报人声明 |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本出租方同意在贵所对外进行招租信息发布和组织实施交易,并诺:(略) |
| 保证金缴纳账号 | 开户名:(略) |
| 附注:(略) |
| 项目联系人:(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