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站郑州车站行包车间牵引车充电桩采购(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站郑州车站行包车间牵引车充电桩采购(二次),招标人为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站,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略)
2.2 招标编号:(略)
2.3 预算金额:(略)
2.4 采购内容:(略)
2.5 资金来源:(略)
2.6质量要求:(略)
2.7服务期限:(略)
2.8 质保期:(略)
2.9服务地点:(略)
2.(略)标段划分:(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名共和国依法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组织,并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1.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是企业法人的,应提供(略)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包括“四表一注或三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如无,可不提供)及其附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1.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略)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保和税收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也需要提供缴纳税收的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1.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1.7投标人须接受国铁集团、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略)
3.1.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存在控股关系的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显示公司基本信息、主要人员信息、股东信息)】。
3.1.9须提供无行贿犯罪纪录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对象包括:(略)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先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略)
4.1时间:(略)
4.2地点:(略)
4.3方式:(略)
4.4售价:(略)
4.5收款账户信息:
单位名称:(略)
开 户 行:(略)
账 号:(略)
备注:(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6号绿地中心北塔(略)楼)。
5.2 未按指定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未送达指定地点或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7. 其他补充事宜
7.1 国铁采购平台已开通会员服务功能,发布了“关于开展国铁采购平台会员服务和收费工作的通知”。请投标人按照国铁采购平台首页中最新文件规定进行操作,以免导致报名无效。如有疑问,请通过(略)-(略)-8进行咨询。
7.2 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后,由于各种原因无法参与投标的,应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日前书面告知招标代理机构,并说明不能投标的原因,否则招标人将按照国铁集团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进行处置。
7.3 中标(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略)号)要求,在签订合同时,同时提供书面“企业规模类型的声明”,声明本企业的企业规模类型。未提供声明的,投标人承担未提供声明导致的影响。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方式:(略)
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