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名称:(略)
二、项目编号:(略)
三、项目简要说明:(略)
1、采购内容:(略)
2、预算金额:(略)
3、项目地点:(略)
4、服务期:(略)
5、服务质量:(略)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略)
1、潜在的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略)
(一)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略)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号的投标。(提供供应商在“全国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的查询结果网页或书面声明)
4、供应商须具有公安机关颁发的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略)
1、时间:(略)
2、地点:(略)
3、售价及方式:(略)
4、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应携带如下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略)
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资料按要求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其中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六、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略)
1、时间:(略)
2、地点:(略)
七、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略)
1、时间:(略)
2、地点:(略)
3、本项目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招联合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其它媒介转载无效。
八、本次采购项目联系事项:(略)
1、采购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发布日期:(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