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市物流分公司副食品供应项目招标公告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 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市物流分公司副食品供应项目 项下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对投标人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一、项目名称:(略)
二、项目编号:(略)
三、项目概述:(略)
四、招标内容:
廊坊物流副食供给项目,采购蔬菜豆制品类供应商及配送服务,供应商将负责将货物送至指定位置,服务期限至(略)年3月(略)日。以实际发生量为准,据实结算。(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略)
(2)本项目/标段限价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报价如低于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3)实际采购数量以招标人订单数量为准,不承诺最低数量。
(4)本项目划分3个标段,每标段中标1家供应商,兼投不兼中。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河北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二)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略)
(三)投标人须是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为非外资独资(含港澳台)或外资控股企业,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其中,3标段乡村振兴助农副食品供应商需提供当地农业农村局或乡村振兴局出具的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的推荐函。
(四)投标人能开具提供货品明细的发票。
(五)投标人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书,如是食品生产企业还需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
(六)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
(七)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注:(略)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一)办理CA证书
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略)
(二)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文件流程:(略)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6日,每日上午9时至(略)时(略)分,下午(略)时(略)分至(略)时(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 ”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按标段报名,报名仅需要上传资料营业执照盖章后的扫描件。文件费用为每标段(略)元,投标人应将获取文件时的报名资料和支付凭证同步上传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对应的报名项目中,经审核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应将获取文件时的支付凭证同步上传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对应的报名项目中,经审核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注:(略)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递交平台、递交时间及签到:(略)
(二)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加密、解密:(略)
(三)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在制作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电子签名,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应再修改,否则电子签章、签字无效;如需修改,请修改后重新电子签章、签字)。
注:
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指:(略)
八、开标:
(一)开标形式:(略)
(二)开标时间:(略)
九、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邮政官方网站、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详细地址:(略)
代理机构:(略)
详细地址:(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户名:(略)
开户行:(略)
账号:(略)
邮箱:(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