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晋县建制镇污水处理站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五期)监理(项目名称)已由宁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宁晋县行政审批局关于宁晋县建制镇污水处理站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五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重新批复(宁审批投资审字[(略)](略)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宁晋县分局,建设资金来自县政府投资(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略)%,招标人为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宁晋县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略)
3.1.2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略)
3.1.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略)
3.1.4其他要求:(略)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略)-(略) (略):(略)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略)-(略) (略):(略)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宁晋县公共资源交易网、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1)本项目执行“双盲”评审,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不显示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审。(2)本项目实行远程异地评标方式。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通过“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提出。受理异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略)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略).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略).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略).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付费主体收费金额(元)宁晋县建制镇污水处理站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五期)监理中标人0
(略).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宁晋县分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晟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宁晋县兴宁街 (略) 号 | 地址: | 石家庄市裕华区兰溪谷小区1号楼2单元(略)室 |
| 邮编: | (略) | 邮编: | (略) |
| 联系人: | 赵冰清 | 联系人: | 赵丁 |
| 电话: | (略)-(略) | 电话: | (略)-(略) |
| 传真: | / | 传真: |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 网址: | / | 网址: |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 账号: | / | 账号: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