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审方法:(略) 竞价规则及程序: 1.供应商不参加响应文件开启会议,采购人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进行评审。在响应文件开启阶段,采购人以电话方式向供应商获取响应文件电子文档密码,请各供应商保持电话畅通,在开启会议结束前无法取得联系或无法解密文件的视为无效响应。 2.首先对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及实质性评审,供应商有一项不符合下列情形的,应当否决其响应: (1)供应商名称与R营业执照 一致; (2)按照响应文件规定进行签字盖章; (3)响应文件格式符合第二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 (4)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5)完全响应本章第2条“供应商资格要求”规定; (6)对采购文件规定的相关期限、质量要求、安全要求、采购内容和范围、主要合同条款等采购文件的全部要求作出响应的。 3.响应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按以下原则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供应商书面澄清确认。供应商拒不澄清确认的,评审小组应当否决其响应: (1)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4.当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使得其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应当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响应。 5.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或经评审后供应商数量为2家及以上的,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若仅为1家供应商时,应当停止采购活动,采购人根据郑州公用事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相关制度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6.对于满足本章相应规定的供应商,按照一次响应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进行排序,但响应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响应报价若存在两个及以上同时为最低报价的,则最低报价供应商进行二次响应报价,直至产生最低响应报价为止。 注:(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