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略)
1、总则
1.1本技术规范书适用于中国电建水电四局机械装备公司永靖分公司龙塘项目清污机的设计、制造、运输、安装、试验、质保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本技术协议中提出了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的标准,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卖方应提供一套满足本技术规范书和所列标准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及其相应的服务。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无条件满足。
1.3卖方必须具有当地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制造许可证明。
1.4设计、制造、安装、验收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颁发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
1.5卖方应执行本技术协议所列标准。有不一致时,按较严格的标准执行。
1.6卖方对本工程成套设备的安全性负有全责,即包括分包(或采购)的产品。所提供的零部件、配件等必须是成熟可靠的产品。分包(或采购)的产品制造商应事先征得甲方的认可。
1.7本技术规范书经卖方、甲方、设计方签定以后,与招标文件、卖方投标书以及技术澄清文件一起作为设备采购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8如卖方没有对本规范书提出书面异议,甲方则可认为卖方能保证其供货产品完全满足本技术规范书及供货范围的要求。
1.9在合同签订后,甲方有权因使用条件发生变化而提出一些补充要求,在正式生产之前,卖方应在设计上予以修改。
1.(略)本规范书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另行协商决定。
2供货范围
2.1一般要求
本章节规定了卖方的供货范围及交货工期。
卖方应提供详细供货清单,清单中依次说明设备及零部件型号、数量、产地、生产厂家等内容。对属于整套设备运行所必须的部件,即使本附件未列出和数量不足,卖方仍在执行合同时补足。
卖方保证其所提供的设备主体及零部件为全新的、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其技术经济性能符合相关标准、规范及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2.2技术说明
供货设备清单
序号 | 设备名称 | 设备规格 | 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址 | 交货时间 |
1 | 清污机 | 2×(略)kN 双向移动式液压清污机(双向移动式液压清污机轨道(略)m,含钢排架) | 台 | 1 | 甲方指定地点 | 详见合同工期 |
2.3执行标准、技术规范:
设备设计、制造、检验必须符合国际通用标准、国家及行业标准的规定。所有材料、设备制造工艺、质量控制和产品检查验收等均应遵守国家及行业的现行规范和标准,若现行规范和标准有修改时,应按新规范、新标准执行。
所供设备指定的主要技术规程、标准(包括但不限于)有:
《水利水电工程启闭机设计规范》(SL(略))
《水利水电工程启闭机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SL(略))
《水利水电工程钢闸门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GB/T(略))
《起重机设计规范》(GB (略))
《钢结构设计规范》(GB(略))
《钢板和钢带验收、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GB(略))
《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登记和除锈登记》(GB(略))
《色漆和清漆漆膜的划格试验》(GB(略))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略))
《防锈包装》(GB(略))
《表面粗糙度参数及其数值》(GB(略))
《水处理设备制造技术条件》(JB(略))
《铸件尺寸公差》(GB(略))
《钢结构工程建设和测试验收标准》(GB(略))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略))
《优质碳素结构钢技术条件》(GB(略))
《碳素结构钢》(GB(略))
《低合金结构钢技术条件》(GB(略))
《合金结构钢技术条件》(GB(略))
《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GB(略))
《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螺母》(GB(略))
《钢结构用高强度垫圈》(GB(略))
《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大六角螺母、垫圈技术条件》(GB(略))
《钢结构用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型式尺寸》(GB(略))
《钢结构用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技术条件》(GB(略))
《普通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热轧厚钢板尺寸规格》(GB(略))
《热轧扁钢尺寸规格》(GB(略))
《不锈钢热轧钢带》(GB(略))
《不锈钢热轧钢板》(GB(略))
《不锈钢技术条件》(GB(略)、GB(略))
《钢板和钢带验收、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GB(略))
《型钢验收、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GB(略))
《合金铸钢》(JB/ZQ(略))
《不锈钢焊条》(GB(略))
《堆焊焊条》(GB(略))
《碳素钢埋弧焊用焊剂》(GB(略))
《钢结构焊缝外形尺寸》(GB(略))
《焊缝符号表示法》(GB(略))
《焊接用钢丝》(GB(略))
《碳钢焊条》(GB(略))
《低合金钢焊条》(GB(略))
《水工钢结构焊工考试规则》(SL(略))
《火焰切割质量技术要求》(JB(略))
《金属熔化焊焊缝缺陷分类及说明》(GB(略))
《热喷涂操作安全》(GB(略))
《热喷涂锌及锌合金涂层》(GB(略))
《热喷涂锌及锌合金涂层试验方法》(GB(略))
《涂装前钢材表面粗糙度等级的评定(比较样块法》(GB/T(略))
《水工金属结构防腐蚀规范》(SL(略))其他相关的规程及规范。
以上所列标准是设计、制造、检验及验收必须依照的标准,但并不限于此。应按照合同签订时的正式有效版本执行。当标准之间的技术要求不一致时,按要求严格的标准内容执行。
2.4专用工具和备品备件
(1)专用工具
卖方提供本移动式清污机安装、拆卸、调试过程和维护所需的一切专用工具。
(2)备品备件
卖方提供备品备件一套,包含下列备品备件:
所有制动器的制动衬片1套
各种规格的限位开关各1套
各种长度规格的油管2套
回流过滤元件2套
各型号及功率的电机启动器和辅助接触器1套
各型号保险丝1套
各型号保险丝盒1套
各型式控制开关1套
各型式控制继电器1套
各型式接线盒1套
各型式断路开关/断路器1套
维护使用的专用工具1套
3技术要求
3.1主要技术需求
(1)双向移动式液压清污机除用于电站进水口活动式直栅清污,还可用于拦污栅维修时的起吊工作。
主要技术参数(拦污栅参数仅供投标参考,采购以最终产品图纸为准)
表3-2双向移动式液压清污机主要技术参数
拦污栅孔口宽度(m) | ~5.5 |
拦污栅高度(m) | ~(略).(略) |
拦污栅栅条厚度(mm) | ~(略) |
拦污栅栅前流速(m/s) | ≤1.5 |
格栅安装角度(°) | (略) |
安全工作负荷(kg): | (略)(指所抓污物重量) |
启吊容量 | 2×(略)kN |
抓斗宽度(m): | ~2.7m |
扬程(m): | (略) |
栅条净距(mm): | ~(略) |
导轨长度(m): | ~(略) |
提升速度(m/min): | (略) |
行走速度(m/min): | (略) |
走行距离(m) | ~(略) |
卸污高度(m) | ~2 |
抓斗开合时间(s): | (略) |
液压工作压力(Mpa): | (略) |
电机防护等级/绝缘等级: | IP(略)/F |
(2)清污机控制系统包括现地手动控制装置、现地遥控控制装置。
(3)清污机具有抓斗提升装置、行走装置及液压和抓推杆执行机构,最大工作负荷为每次抓污 (略)kg(所抓污重为 (略)kg),抓斗后上部具有平行导杆机构,保证抓斗下降时能够准确入栅,平稳沿栅条下滑,并能把缠在栅条上的垃圾清除。起升机构的容量及荷载由卖方根据整体需要自定。清污机卸除抓斗后能够用于拦污栅检修时的起吊需求,起升高度约 5m。
(4)小车行走装置移动对位准确,定位精度小于±3mm。抓斗和小车运行平稳可靠,无卡滞现象,制动可靠。
(5)抓斗齿与拦污栅匹配,精度在 3mm 范围内,拦污栅埋件设导向槽,抓斗可沿导向槽运行。抓斗齿耙应有足够的啮合长度,保证栅渣在提升过程不致滑落。抓斗闭合时其容积约为 1m3。
(6)抓斗能抓取拦污栅前水面漂浮的污物(包括部分较大尺寸污物)。可沉入拦污栅底部抓取沉积于拦污栅下部的污物。
(7)抓斗关闭过程中,如有粗大污物卡入使抓斗不能到位,传感器应发出信号,使抓斗自动停止,并发出相应指示信号。
(8)传动装置和齿轮箱采用全封闭无水浸入型结构,防止水和尘埃的进入以及润滑油的渗出,并且易于检修和维护。
(9)清污机主机执行机构包括液压抓斗单元和移动小车单元,选用优质品牌。
((略))液压站安装在移动小车上,液压站的液压元件选用进口优质产品。
((略))清污机所用的液压油采用环保液压油,防止对水质的污染,并应适合当地气温要求。
((略))清污机内设有声光报警灯,设备开机停机带有声光报警,运行状态有灯光显示,确保操作人员的安全。
((略))抓斗打开到最大位置后,自动停止,并发出抓斗打开到位的信号;抓斗关闭到位后,自动停止,并发出抓斗闭合到位的信号。
((略))空载无水情况下,系统能够稳定运行两个小时。运行过程中传送平稳,没有阻滞现象;过载设备反应敏感而且流畅。
((略))设备在运转时无异常噪音,在距离设备1米处的噪音不超过 (略)dB(A),如不能满足此要求,则必须采取消声措施。
((略))机架及导轨的设计和制作应满足最大清污时强度及刚度的要求,抓斗应灵活可靠,并能精确就位。
((略))抓斗提升装置设一套原理不同的控制上、下极限位置的限位装置,可用机械式。
((略))行走机构应装设行程控制装置,当行走到极限位置时,应自动切断电源,发出信号,并提供中央控制室信号,当清污机运行至每个抓取污物位置时,行程控制装置应能准确测量到这个位置,提示行走到位,准备抓取污物。两套抓斗机构之间应设置最小安全行走距离,小于最小安全距离时应停止走行,并发出报警信号。
((略))在清污机上应设有荷载限制器,其布置应结构紧凑、受力明确、动作可靠。
((略))清污机应能检测提升抓斗的钢丝绳是否松弛,若松弛,将发出信号,使抓斗停止下行,控制抓斗闭合并提升抓斗,移至卸污地点后返回原位置继续清污。
((略))清污机抓斗为防倾翻型。
((略))清污机安装在室外,应设置可靠的防雷装置。
((略))集污箱
在电站进水口坝顶缝墩处设1个集污箱,集污箱的容积约为 5 m3,承重约5吨,箱体表面为不锈钢材质。集污箱应带有能拖动的小车轮,并安装有能与拖车连接的挂钩,方便污物运输。集污箱底部应能方便排污,并有排水措施。
((略))保护装置 清污机控制系统应设置过载保护装置,保护装置相关信号可在控制柜上显示。
((略))电控柜设在闸顶平台上,电控柜可以显示走行、提升、抓斗工作状况及位置、过载保护及有关电气的信息。
((略))液压元件设计制造要求
1)液压油
1.1)液压油选择应符合《规范》SL(略)-(略) 第 7.7.1 条相关规定,并结合当地的使用环境条件和液压启闭机的运行工况,合理、安全和可靠地选择合适的环保型液压油。
1.2)液压工作油清洁度应达到 GB/T (略) 中的(略)/(略)~(略)/(略) 级或 NAS(略)标准的 7~9级。
1.3)卖方应提供首次正常运行所需的液压油,并有 (略)%的富裕量。
2)液压泵组
2.1)液压泵组为电力驱动方式。
2.2)液压泵的型式、规格选择应符合《规范》SL(略)-(略) 第 7.5 条规定。液压泵选用进口国际知名品牌产品,如力士乐REXROTH、派克PARKER、东京计器TOKYO KEIKI或同等性能的优质产品。
2.3)液压泵组采用三相交流异步电动机驱动,电动机采用 YZR 系列绕线式电动机,电动机的选择应符合《规范》SL(略)-(略) 第 7.5 条规定,电机选用进口国际知名品牌产品,如 ABB,西门子或施耐德的优质产品。
2.4)液压泵与电动机之间连接、液压泵与电动机安装底座及进油管路设计等应满足 GB(略) 第 2.1.1 条至第 2.1.5 条要求。
3)液压阀组
3.1)液压阀的选型应根据在液压系统中的工作要求确定,其最大工作压力及额定流量应满足运行工况及试验工况的要求。节流阀和调速阀应考虑最小稳定流量。主要阀件必须选用进口优质产品。
3.2)液压系统采用插装集成,控制阀采用有互换性的标准件,并应符合中国标准 GB(略) 或相应的现行国际标准的有关规定。
3.3)为保证液压缸的安全而设置的安全溢流阀应采用直动式结构。
3.4)电磁(液)换向阀采用直流湿式结构,其工作状态采用指示灯或其它信号显示。
3.5)主要阀件、阀组应设手动调节装置。
3.6)压力表的数量应根据液压系统要求设置,应配置压力传感器。
3.7)液压主阀组选用进口国际知名品牌产品,如力士乐 REXROTH、派克PARKER、东京计器 TOKYO KEIKI 或同等性能的优质产品。
4)油箱
4.1)每套油泵站设置 1 个油箱,油箱材料采用不锈钢材料 (略)Cr(略)Ni9 或(略)Cr(略)Ni(略)。
4.2)油箱应符合《规范》SL(略)-(略) 第 7.6.1 条规定。
4.3)油箱应设置油液过滤器、空气滤清器、液位指示器、油液注入口过滤网、磁性吸铁装置、液温计、油水分离器接口等附件。油箱底部应做成适当斜度并设置放油塞,便于清洗换油。吸油侧要用隔板隔开,以分离回油带来的气泡和脏物。
5)油缸
活塞杆强度、稳定性计算及油缸内径与外径、活塞宽度、导向套长度等确定应符合《规范》有关条款规定。
6)密封与密封件
6.1)油缸各固定密封部位宜选用材料为耐油橡胶的○形密封圈,其胶料硬度、间隙大小及沟槽尺寸均可从GB(略)中选取。
6.2)油缸的密封件应选用国际知名品牌。油缸中所有动、静密封件应采用性能优良,不低于 DICHTOMATIK、MERKEL、PARKER 等的著名品牌产品。
6.3)活塞杆与下缸盖间应装设防尘圈和刮污圈。
7)油液过滤器
7.1)对于吸油管入口处与油箱注油口,过滤精度为(略)目或(略)目,其余管路中为(略)μm。过滤精度应满足系统设计要求,油液过滤器应带旁路单向阀和滤芯堵塞发信器。油路中的过滤器应设置两套,互为备用。
7.2)过滤能力应满足液压系统流量要求并留有足够裕量。
7.3)滤芯强度:(略)
7.4)当压差超过0.3MPa时,压差发讯装置应发出滤芯堵塞的声光讯号。
7.5)耐压性:(略)
8)油管和管接头
8.1)油管应采用不锈钢材料,油管的选用应符合《规范》SL(略)-(略) 第 7.6.2条规定。
8.2)应根据管中油的流速计算油管内径。管中油的允许流速及油管壁厚计算应满足《规范》SL(略)-(略) 第7.5.2条规定,确定壁厚时,还应考虑螺纹对强度的削弱。
8.3)外径大于(略)mm的金属管应采用法兰连接,对于小直径油管,采用管接头连接。两种接头连接均应符合有关标准。管接头应采用不锈钢制造,除焊接法兰外,压力油管不应进行焊接。
8.4)油管应尽量短、布管整齐、转弯少,避免过大的弯曲并要保证必要的伸缩变形。油管弯曲后,应避免截面过大的变形(椭圆度不大于 (略)%),弯曲部分的内外侧不应有锯齿形、凹凸不平、压坏或扭坏现象。油管悬伸太长时应设支架,设置活接头时,应使装拆方便。主要油管应能单独装拆而不影响其它元件。油管最好平行布置,少交叉,平行或交叉的油管之间至少应有 (略)mm 间隙,以防接触和振动。
8.5)高压软管采用优质国内外著名品牌产品。
8.6)液压管道采用工程塑料或尼龙管夹固定,管夹间距应符合《规范》SL(略)- (略) 规定。
8.7)管路与油泵站的接口及液压缸的接口处,应设置手动截止阀。
8.8)油管应经清洗后出厂。工地配管后应对管路进行系统冲洗,管路冲洗应符合 GB/T(略)的相关规定。
4技术资料及交付安装进度
4.1技术资料
卖方提供的资料应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语言为中文,进口部件的外文图纸及文件应由卖方翻译成中文(免费)。
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资料内容要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工程要求。
卖方资料的提交及时充分,满足工程进度要求。在设备入厂2周内给出全部技术资料清单和交付进度,并经甲方确认。
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清污机总体装配及布置图,抓斗与拦污栅关系图
(2)导轨及排架柱图装配、地脚螺栓及主要零件图
(3)移动小车装配及主要零件图
(4)起升装置装配图及主要零件图
(5)抓斗装置装配图及主要零件图
(6)液压原理图
(7)外购标准件的目录,目录应注明型号、特性参数等
(8)所有设备的存放、装卸、安装、操作及维护检修的说明文件
(9)完整的电气原理图、接线图,图中应含有所有仪表及控制开关的外部
尺寸及内部元件的接线图
((略))所有限位开关的选型
((略))电气控制流程图
((略))各类铬牌、警示牌的清单
((略))设计说明书
((略))防腐工艺及油漆质量特性说明文件
((略))各基础部位荷载资料
对于其它没有列入合同技术资料清单,却是设备所必需的文件和资料,一经发现,卖方也应及时免费提供。
4.2制造交付进度
卖方将根据甲方提供计划编制交货进度计划,交货顺序满足甲方的交货要求。
卖方应在合同签订后两周内将设备的详细设计方案及设计说明书提供给甲方审核,设备安装开始前一周内将安装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及相关人员资质岗位证书提供给甲方。
卖方提供的制造和交货进度计划,应该与甲方的工作计划相一致,并随工程进展每周更新一次,进度计划须交甲方审查批准。
4.3交货计划
交货时间:(略)
交货地点:(略)
5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1)双向移动式液压清污机以产品总成的形式供货,产品所有设备的零部件均装箱运输,外露的液压油管等细长散件经清洗后,在两端加塑料盖并包封后运输,不管采用何种运输方式,均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变形和腐蚀。包装、储运图示标记符合GB(略)的规定。
(2)卖方负责将设备运输到业主指定地点。
(3)成套设备标志、包装、运输
1)运输前移动式清污机由卖方负责包装,设备包装符合国际相关标准要求。
2)应在设备的显著位置置标牌,标牌应符合JB8的规定。标牌采用1mm厚的不锈钢制作。标牌内容应包括:
产品型号及名称;主要技术参数
(清污机:(略)
出厂编号;
制造日期与制造厂名称。
3)电气设备、阀件及油泵电动机等容易受潮的零部件组应装箱,并应有防水、防雨、防潮措施。
(4)产品的包装符合安全、牢固、经济、美观的要求,在正常的贮存、运输、装卸条件下,保证所有设备自发货之日起至设备安装时不会因包装不善而使设备变形、锈蚀、长霉、降低精度、残损或散失现象。
(5)对“重心位置”、“起吊位置”、“向上”等标志做好标记。
(6)卖方另用专递的方式向甲方提供所发货物的《设备装箱、开箱及现场保管说明书》。
(7)设备的随机文件应齐全,并应用塑料袋封装,随机文件包括:
1)产品合格证及装箱单;
2)产品安装、使用说明书及设备维护保养手册;
3)产品总图、电气原理图等图纸也一并放入。
4)竣工资料
(8)电控设备的包装与运输应符合JB(略)的规定。
(9)设备发货之前应置入仓库保存。
((略))各项设备运达目的地后,设备接受单位严格按相关标准要求对设备进行妥善保管。
5.1培训
(1)卖方负责对甲方的设备运行维护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培训的资料费、培训费、住宿费、保险费等费用由卖方负担,并已计入报价单价内。
(2)培训内容:
1)清污机工作原理、性能和常见故障排除。
2)针对本项目中,关键元件的工作原理、性能和注意事项。
3)清污机系统的调试过程、方法和注意事项。
4)清污机常见故障的诊断与排除。
5)设备的操作注意事项和设备的维护与保养。
6)厂内现场实习操作。
5.2安装现场技术服务
(1)清污机的现场安装与试验由安装卖方进行。
(2)在安装、试验期间,设备卖方应派工程师及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技术服务,其职责是:
1)对产品的制造质量负责。在安装或试验时如发现属制造质量的问题,卖方应及时予以处理。由此而引起的费用由卖方负担;
2)指导安装,对安装工艺和方法进行监督;
3)按施工设计要求和有关规程规定,指导试验。
(3)何时派驻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由甲方通知卖方,其费用由卖方负担,并已计入报价单价内。
5.3安全保障要求
(1)卖方应当设立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有专业知识、技能的人员并明确责任,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为其雇佣的从业人员提供安全法规知识、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教育和培训。
(2)卖方配备的车辆应当符合国家交通运输法律、法规明确要的各项安全、检测、检验标准并符合甲方货物运输的要求。
(3)卖方所使用的警示标牌、警示灯、路障及货物绑扎绳索等器械,数量应当满足需要并符合安全要求。
(4)卖方应当根据货物尺寸及具体情况,科学装载、合理绑扎固定,对货物的绑扎固定是否安全可靠,货物装载是否符合道路运输标准负全部责任。
(5)卖方指派现场安全负责人进行安全操作指导工作。
(6)卖方在组织技术服务人员验收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安全,杜绝一切安全事故的发生,并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到位造成的事故责任和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如有此情况发生,责任一概与甲方无关。
6质量保证
(1)设备的设计满足国家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并充分考虑设备使用地环境条件和使用条件的影响。
(2)设备用材采用能满足其使用条件的优质材料,零部件的选择以技术先进、成熟可靠、安全耐用为基本原则。严禁采用国家公布的淘汰产品。
(3)卖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是采用最新设计和合格材料制造的,并在各个方面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
(4)由卖方负责设备的安转调试工作,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后,整台设备达到各项技术指标;
(5)保质期(略)个月。在保质期内,由于卖方原因造成设备配套件缺陷、损坏等所有质量问题,卖方应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同时相应延长所更换部件及总成件的质保期。若上述质保期内质量问题和故障出现后,卖方拒不整改或敷衍拖延的,甲方有权扣除卖方的剩余货款及质保金。如因用户使用不当造成损坏,卖方有义务提供损坏的零部件,并酌情收取费用。
(6)由于卖方供货质量问题造成甲方使用后无法正常运行而延误工期,卖方应承担对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并及时免费维修或更换质量不合格的产品,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卖方负责。
7技术服务及技术培训
7.1技术服务
卖方服务代表应具备足够的技术知识、经工厂培训,具有丰富的经验,由卖方授权承担规定的工作。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和制度,熟悉并掌握现场有关方面的规章制度。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了解设备的设计,熟悉其结构,有相同或相近工程的现场工作经验,能够正确地进行现场指导。
(1)负责在甲方处,对甲方操作人员的操作培训服务。
(2)设备一旦发生故障,收到甲方的通知后,将以最快的方式进行响应支持,到达时间不超过(略)小时,进行维修工作。
(3)卖方负责设备在“三包”期内的免费服务,负责“三包”后的终身维修服务、技术指导及提供配件供应服务。
7.2 技术培训
(1)维修和操作培训在终验收期间进行,时间一周(甲方现场),人员为4~6人;
(2)卖方现场预验收期间的具体培训人员、内容、计划等由卖方提前两周交甲方认可,卖方在竞标期间必须在竞标响应文件中编制初步的培训计划和内容;
(3)甲方现场安装、调试过程中,卖方进一步对甲方相关人员进行操作和机电维修培训;
(4)培训分理论介绍和实际操作实习两方面;
(5)甲方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如果遇到问题,甲方可以通过网络、电话等方式咨询卖方,卖方应该无条件对甲方遇到的问题进行解答与帮助。在售后3年内,如果甲方遇到使用问题且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无法解决时,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卖方必须在(略)小时内到达甲方使用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卖方必须提供至少3年内每年不低于2次的现场技术指导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