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略)
2.标段名称:(略)
3.澄清或修改事项:
1)原招标文件第四章专用合同条款(略).2预付款“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略)
2)原招标文件第四章专用合同条款(略).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略)
3)原招标公告及合同中“项目总用地面积(略).(略)亩。沿北侧市政道路设置(略)米宽主入口,次入口位于东侧支路,开口宽度8米,期中厂房呈东西朝向,整体布局上6栋二层厂房加一栋单层配套用房布局。场地西侧二期规划一栋2层厂房,南侧远期规划四栋二层厂房,位于南侧开设园区出入口。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现修改为“项目总用地面积(略).(略)亩。新建4栋厂房,总建筑面积约(略).(略)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含土建、安装、水电、消防、附属等工程。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4)图纸有调整,以本次发布的图纸为准。详见附件。
3.答疑事项:
1)招标文件中描述本标段招标范围整体布局上6栋二层厂房加一栋单层配套用房布局。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只包含了1#、2#、3#、4#厂房和开闭所以及室外附属工程。请问5#、6#厂房是否不在本标段范围?
答复:(略)
2)若5#、6#厂房是否不在本标段范围,此区域是否可以作为生活区、办公区等临建场地?
答复:(略)
3)基坑支护及基坑支护专家论证等相关费用是否包含在本次报价中?
答复:(略)
4.原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本次补遗内容作为本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5.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暨受理异议的联系人):(略)
电话:(略)
6.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暨受理异议的联系人):(略)
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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