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略) 2.项目名称:(略) 3.项目预算金额:(略) 4.项目最高限价(如有):(略) 5.采购需求:(略) 6.合同履行期限:(略)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全部由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即货物由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型或微型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其报价不再享受政策性优惠; 2.2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略) 2.地点:(略) 3.方式:(略) 4.售价:(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方式、开标时间和地点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略) 2.地点:(略) 3.递交方式:(略)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南宫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七、其他补充事宜1.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登记的供应商/ 投标人,在办理河北 CA 后,可直接使用河北 CA 登录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选择南宫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磋商文件。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有意参加的供应商应在南宫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采购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此平台不收取供应商费用。供应商下载成功则视为成功参与本项目。 2.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投标人,请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略) 3.潜在供应商/投标人如对磋商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南宫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出。若供应商/投标人在使用南宫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的过程中遇到任何操作性问题,可咨询客服电话:(略) 4、根据《关于做好河北省统一市场主体库信息维护工作的通知》,请各市场主体及时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网站地址:(略) 5、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略) 6.根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翼政务办[(略)](略) 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市制定了《邢台市“双盲”评标实施方案》,全面推行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盲评”。本项目实行双盲:(略)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