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或者其他组织;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要求: (1)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的除外,见投标文件格式); (3)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与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4)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并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在职员工,提供项目负责人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由社保机构出具本企业的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的缴费证明。 (5)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的信用记录报告的网上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投标人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一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7)投标人须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税款所属月,不含开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不包括个人所得税)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投标人须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开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9)投标人可以参加本次招标项目所有标段的投标报名,但最多只能中1个标段。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明确优选标段次序(详见附件格式)。如某标段预中标的投标人已经中了其他1个标段,则该标段由其次排名的投标人中标。若投标文件中未明确优选标段次序,则按标段先后顺序依次确定中标供应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