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营业执照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略)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并提供第三方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注册时间至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供应商,可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或银行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保证明材料,不能提供的应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略)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①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参与磋商时不需要提供)。 (7)被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8)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 (9)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略))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略))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提供建造师注册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略))省外供应商须提供进青备案登记。 ((略))本次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略))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响应资格。(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略)天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