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本项目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江苏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发布公告。
6.2采购人将不统一组织供应商现场考察及标前答疑会,供应商认为需要可自行进行现场考察,采购人将予以必要的协助,费用由供应商自理。
6.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略)〕5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信用承诺以《南京市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体现。投标人应尽早做好承诺书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https:(略)
投标人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1”款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投标人只需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1)投标人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投标人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6.4投标人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登录页“新CA办理指南”。供应商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6.5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更正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