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择优选取南源街电业片区(电业、澳口、西焦社区)宜居改造项目前期工作的招标代理服务单位,现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南源街道办事处进行公开比选,在参与报价并符合要求的企业内选取一家承办单位,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人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
1.比选单位:(略)
2.项目概况:(略)
3.建设地点:(略)
二、服务内容及服务期限
1.服务内容:(略)
2.服务期限:(略)
3.其他要求:(略)
具体工作内容及服务期限以合同相关约定为准。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市场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报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拟派项目团队成员(含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未被列入“信用广州”网站(https:(略)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代理服务费计费方式
1.暂定最高报价限价:(略)
2.报价人根据《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略)〕(略)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略)〕(略)号),结合企业自身及项目情况自行报价。
3.报价要求:(略)
4.由后期中选单位在收取中选通知书(或委托书)时一次性支付给本次所中选的招标代理机构(根据相关计费后*(1-下浮率))。
五、比选文件的获取和公告时间
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5日,登录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比选文件(见附件)。
2.比选公告发布时间:
发布公告开始日期(含本日)为:(略)
发布公告截止日期(含本日)为:(略)
六、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和递交地点:
由报价意向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手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如有)及身份证原件在(略)年(略)月5日(略):(略)
七、比选人不承担报价人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费用。比选人因故取消或中止比选活动,报价人无条件服从,因报价活动产生的费用报价人自行负责。
八、比选人将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中选结果,中选公示期为3天。
九、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南源街道办事处对公告及比选文件有最终解释权。
十、联系方式:
比选单位:(略)
联系人:(略)
附件-评审办法、报价文件、评分标准、示范合同.docx
南源街道办事处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