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
关于征集OTA平台开展入境海南机票促销活动的公告
为加大海南入境旅游市场开发力度,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以下简称“我厅”)计划开展线上旅游平台入境海南机票促销活动,降低游客出行成本,进一步激发入境旅游需求。为确保发放工作顺利开展,现公开征集有资质的OTA平台企业进行合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发券预算
计划发放(略)万元入境海南机票消费券。
二、活动周期
(略)年(略)月至(略)年6月(拟)
三、目标群体和发放方式
向通过OTA平台购买境外直飞往返海南(海口、三亚)机票的用户发放消费券,用于机票产品消费抵扣。
四、申报条件
(一)依法注册成立
申请单位为线上旅游平台(OTA)。
1.该公司或其下属公司具备国家金融主管或监管部门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等相关合法资质,拥有全面的资金转接清算能力和灵活的票券系统功能及运营能力,以确保项目高效、平稳和安全实施;
2.具有较好的信誉,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发放平台须具备较高的公信力和品牌知名度,具备较强的用户和品牌覆盖能力。拥有广泛适用的支付工具,具备丰富的政府消费券活动发放经验,并且在消费券发放活动中未发生重大资金安全风险和隐患,能够为消费券活动提供发券技术。
(二)具备较强的技术保障和风险管控能力。
1.具备较强的技术保障、资金保障和风险管控能力,能够按照相关要求,做好消费券的发放、核销等工作,防止套利,防范风险,保障资金安全;
2.自觉服从和主动配合政府部门监督管理,及时提供消费券发放数据及分析报告,主动配合第三方企业审计和绩效评价;
3.能够根据委托方要求按时提供真实、有效的消费券核销情况及经济拉动情况;包括消费券领取、核销、平台及商户配套优惠金额、拉动比等后台相关数据。
(三)具备较强的运营服务能力。
1.平台覆盖人群较广,消费者认可度与使用率较高,具备一定境外影响力。在亚洲、大洋洲、欧洲、美洲等主要入境游客来源地具备广泛的用户基础。
2.具有完成消费券发放工作的相应数量、专业水平的相关人员团队。
3.有成熟的客户投诉处理机制,能够按要求及时、妥善处理活动期间发生的客户投诉和出现的各种问题,避免造成负面舆情;
4.能够利用平台自有渠道配合开展活动宣传,提高活动知晓率和参与度。
5.鼓励平台在活动期间配合财政资金投放,使用自有资金并叠加商户优惠,以最大化活动效果,更好地促进消费增长。
五、申报方式
请有申报意向的企业按照上述申报条件中明确的内容,将相关申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平台简介、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截图、以往参与消费补贴发放等类似的活动情况、相关资质证明的盖章扫描件)加盖公章胶装成册,一式三本,和扫描电子版一并密封报送。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我厅将在公告到期后进行综合评定,择优确定一家OTA发放平台企业;若仅有一家企业申报(需满足申报条件),则不再另行组织征集。
申报截止日期:(略)
六、联系方式
地址:(略)
联系人:(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