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仙游县(略)-(略)年度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按照本征集公告要求,在福建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以下简称“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的申请。
一、征集邀请
仙游县财政局拟对仙游县(略)-(略)年度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项目进行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兹邀请符合本次征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征集。
二、征集人信息
1、征集人名称:(略)
2、联系人:(略)
3、联系方式:(略)
4、联系地址:(略)
三、项目概述
1、征集项目名称:(略)
2、征集项目编号:(略)
3、征集项目简介:(略)
4、框架协议采购分类:(略)
5、适用于本项目框架协议的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
6、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
(2)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
1.分包名称:(略)
1)标的名称:(略)
2)服务技术参数要求:
3)服务人员组成要求:
(3)商务要求:
1) 服务交付或者实施的地域范围:(略)
2) 支付方式:(略)
3) 支付条件:(略)
4) 违约责任:
乙方有以下违约行为的,经调查属实,取消定点场所资格,并不得在同一框架协议期内再次加入。
(一)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待党政机关会议的。
(二)不履行采购协议义务或者履行采购协议义务不符合约定,经协商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
(三)超过采购协议价格收取费用或者采取减少服务项目等降低服务质量的。
(四)提供虚假凭证或者未按规定提供发票、费用原始明细单据、电子结算单等凭证的。
(五)不配合、甚至干扰阻挠财政部门正常管理监督工作的。
(六)未经批准单方面终止履行协议的。
(七)在采购协议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者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八)采购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
乙方在协议期内未经批准单方面终止履行协议的,取消其会议定点场所资格,并不得并不得在同一框架协议期内再次加入。
5) 解决争议的方式:
(一)在执行本协议中发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争端,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略)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甲乙双方同意将争议递交莆田涵江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二)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用应由败诉方负担。
(三)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的仲裁部分外,协议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四、框架协议的期限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 至(略)-(略)-(略) (略):(略)
五、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分包名称:(略)
1. 供应商一般资格条件
2. 供应商特殊资格要求
六、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不专门面向的原因:(略)
注:(略)
七、资格审查方法和标准
(1)、资格审查方法:
资格审查的依据是征集公告和申请文件。
(2)、资格审查标准:
收到申请文件后,征集人依据法律法规和本征集公告的规定,征集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组织审核小组完成审核。资格性审查:(略)
八、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
征集人接受采购人和服务对象对入围供应商履行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情况的反馈与评价,并将用户反馈和评价情况向采购人和服务对象公开,作为第二阶段直接选定成交供应商的参考。
九、入围供应商的清退和申请规则
征集公告发布后至框架协议期满前,供应商可以按照征集公告要求,随时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的申请。征集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书面通知申请供应商。
入围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尚未签订框架协议的,取消其入围资格;已经签订框架协议的,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
1、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
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
3、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
4、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采购人请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
5、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6、框架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
被取消入围资格或者被解除框架协议的供应商不得重新申请加入同一开放式框架协议。
十、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
征集人收到供应商提交的加入框架协议申请后,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申请当天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十一、供应商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申请的要求
申请的方式、地点:(略)
十二、是否另行签订书面框架协议:(略)
十三、协议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征集人的权力和义务
1、为本协议第二阶段合同授予提供工作便利;
2、对本协议第二阶段最高限价和需求标准执行情况进行管理;
3、对本协议第二阶段确定成交供应商情况进行管理;
4、在质量不降低、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对入围供应商因产品升级换代、用新产品替代原入围产品的情形进行审核;
5、接受采购人对入围供应商履行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情况的反馈与评价,并将用户反馈和评价情况向采购人公开,作为第二阶段直接选定成交供应商的参考;
6、公开本协议的第二阶段成交结果;
7、办理入围供应商清退和补充相关事宜。
(二) 入围供应商的权力与义务
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入围产品/服务和协议价格向采购人供货;
2、在质量不降低、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对入围供应商进行产品升级换代、用新产品替代原入围产品;
3、对本协议履行形况和采购合同情况向征集人进行反馈与评价。
(三) 对本协议确定的委托代理商进行管理
十四、采购合同文本
详见附件
十五、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略)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福建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福建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
(二)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只需校验证书及签章的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应当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登录入口的CA办理模块。
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适应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福建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略)
(略)服务电话:(略)
CA及签章服务:(略)
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征集人委托仙游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协助本项目征集活动,由其委托的代理机构(仙游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将在收到供应商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书面通知申请供应商。(以此为准)
2、仙游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略)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视为申请文件资格性审查不合格:
①违反征集文件中载明“无效响应”条款的规定;
②属于征集文件规定的无效响应情形;
③响应文件对征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
④未按征集文件规定进行报价的。
征集人:(略)
(略)年(略)月(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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