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红花岗区海龙镇贡米村进组公路提质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遵义市)会员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略)-(略)日(略):(略)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略)
采购需求:(略)
工期:(略)
建设地点:(略)
1.供应商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略)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应声明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略)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免税或不需交纳社保资金的,须出具有效的证明材料;未发生缴税的单位提供税收零申报证明)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相应声明函)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略)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遵义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遵财采〔(略)〕(略)号)文件规定,小微企业给予(略)%的价格扣除优惠(本项目为中小微企业预留项目,不再执行价格扣除);中标企业为小微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策的)的,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2)《遵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 <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整改提升工作方案>》(遵财采〔(略)〕(略)号)、《遵义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遵财采〔(略)〕(略)号)文件,采购项目中标企业为小微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策的)的,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3)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投标中享受同等优惠,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以当地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截止时间:(略)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地址:(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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